完善就业援助体系,巩固和保持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的成果。就业援助110服务网络要尽快延伸到全市所有农民集中居住区和新型农村社区,新建农民集中居住区应同步规划建设就业援助110网络,这要形成制度,市劳动保障局要会同市规划局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努力实现社会保险大统筹、可转移
社会保障是社会的“稳定器”、经济运行的“减震器”和实现社会公平的“调节器”。要坚持城乡统筹和“全域*”的理念,按照广覆盖、多层次、保基本、可转移、大统筹的思路,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进一步用大统筹理念完善社保政策体系。前一段,在国家统一建立的城镇职工保险、新农合基础上,我们结合*实际建立了征地农转非人员保险、非城镇从业人员综合保险、农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等一系列的社会保险制度,在全国率先实现了社保制度的全覆盖。但从发展的眼光看,我们的社保制度还存在一些不足。首先,受制度设计、保障水平不一致和基金管理的制约,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还未完全实现可转移,非城镇从业人员综合社会保险与农民养老保险、农民养老保险与征地农转非人员社会保险,农民养老保险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之间还无法实现互转。其次,由于目前险种是根据人群进行设定的,因此种类繁多,每个险种缴费基数、费率和享受待遇不一致,计算起来十分复杂,老百姓往往不容易记住,造成诸多不便。市劳动保障局也在积极地想办法完善这些制度,最近,看了市劳动保障局给我的报告,仅近期需要修改、制定的市政府令和文件即达6个之多。看来,小修、小补已不能适应社保事业大发展的需要,要破解这一难题,迫切需要用大统筹的理念逐步完善社保政策体系,按照缴费、享受待遇基数、费率统一和政府补贴弱势群体参保的思路,尽快研究出台*市社会保障制度纲领性的规则,作为全市社会保障管总、管根本、管长远的办法。市劳动保障局要会同市政府法制办、市民政局等相关部门,组织专家、学者按照这一思路制订统筹城乡保障制度改革方案。同时,要继续坚持运用政府补贴的杠杆,促进社会弱势群体参保,促进农民向城镇转移,这符合城市化和社会保障的发展规律,也是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措施。
二是综合运用多种手段推进社保扩面征缴工作。提高参保率既是维护基金安全的重要手段,更是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重要方式。对强制险,要进一步加大稽征力度,该处罚的要坚决处罚,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对非强制险,要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多种手段,形成正向的政策效应,切实提高参保率。为妥善解决部分原城镇集体企业职工、返城下乡知识青年和知识分子农转非配偶等城镇个体劳动者未参加社会保险的问题,经过充分研究,上个月底,我们出台了《*市城镇个体劳动者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补充规定》,将这一人群纳入了社会保险,确保其老有所养、病有所医。从今年起,我市将建立耕地保护基金,每年从基金中拿出一部分钱用于社保补贴,这也将充分调动农民参加保险的积极性。
三是强化基金监管。市财政、审计等部门要严格按照基金管理的各项规定,加强督促检查,防止资金跑冒滴漏,坚决杜绝违纪、违规、违法现象的发生。市劳动保障局要进一步健全基金的内控制度,强化内部监督,将监督贯穿于基金筹集、使用的全过程,做到万无一失。各区(市)县要严格按照基金管理的规定,筹集和使用基金。要建立健全全市统一的信息平台,真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信息共享,及时、动态监控基金,在确保基金安全的基础上,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
三、有效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