件22件,已办结18件。反映的问题涉及司(局)级干部15名,处级干部2名,职员1名。其中1名局级干部受到党纪处分,1名工作人员被延长党员预备期,对6人进行了诫勉谈话。
(二)认真抓好四项专项治理工作
去年以来,建设系统开展了整顿规范房地产市场、城乡规划效能监察、治理商业贿赂和规范出租车行业治理四项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推进了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
1、整顿规范房地产市场。房地产交易秩序问题,是当前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之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给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建设部等有关部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整顿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的通知》和《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整顿规范房地产市场工作做出部署。各地认真组织,抓好贯彻落实,派驻纪检监察部门积极配合,协助进行督促检查,取得较好成效。一是加大了宏观调控力度,调整了住房结构,初步遏制了住房价格上涨过快势头。截至2006年9月底,全国已有276个城市(含地级以上城市101个)按期公布了住房建设规划,住房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取得初步成效。落实新建住房套型结构比例工作开始启动。从建设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组成的10个检查组,对贯彻落实国办37号文检查的情况看,房地产投资增长和房价上涨过快的势头有所遏制。二是加大监管和查处力度。各地加强了对房地产开发建设全过程监管,查处了一批违法违规案件。驻部纪检组监察局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查处了长沙、西安等地违规集资合作建房的问题。北京市开通网上投诉窗口,对投诉问题较多的141个项目进行了现场巡查,对20家企业的违规行为进行
了通报处理。重庆市对875家房地产企业进行了检查,对有违规行为的153家房地产企业进行了纠正,对36家企业进行了处罚,并将个别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社会影响恶劣的重大违法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福州市查处违法违规建设项目32个,处罚建设单位28家、施工单位68家;查处违规预售项目19个,清退定金3187万元。三是进一步完善了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制度。部印发了《城镇廉租住房档案治理办法》、《城镇廉租住房工作规范化治理实施办法》和《关于制止违规集资合作建房的通知》。截至2006年9月底,已有26个省(区、市)将廉租住房制度纳入目标责任制治理,268个地级以上城市建立并实施了廉租住房制度,10个省(区、市)明确了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廉租住房建设的具体比例。浙江、四川、北京、天津、辽宁等省(市)经济适用住房竣工面积占商品住房的比重超过10。四是加快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建设,完善市场监测分析工作机制。部印发了《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工作的通知》,各省、区建设厅和40个大中城市均建立了按季度上报本地区房地产市场形势分析报告的制度。
2、全面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针对城乡规划中存在的一些违法违纪问题,建设部和监察部联合开展了对城乡规划的效能监察。驻部纪检组监察局抽调人员参加城乡规划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工作,举办了四期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培训班,编印了《城乡规划效能监察文件汇编》、《城乡规划效能监察信息简报》、建立了城乡规划效能监察专项网页,指导各地开展规划效能监察工作。开展了调研和督促检查,先后到广东、上海、福建、河南、河北、安徽、辽宁、山东等省市进行调研与督促检查,并结合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督促各地落实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全国绝大多数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建设兵团都成立了城乡规划效能监察领导小组,落实了办公室人员,全面推进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各地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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