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事故举报电话的设置;煤矿事故举报的核查及核查结果的处理;煤矿事故调查人员的确定;煤矿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煤矿事故调查处理意见;其他需要民主讨论,集体决定的事故举报调查处理事项等,也要经过民主讨论,集体决定。
该暂行规定要求,各监察分局(站)、各事业单位的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对本领导班子民主议事工作负总责。凡是违反本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批评、通报、取消评先晋优资格等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绩处分。
(3)建立健全了省局和分局(站)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建立和完善这项制度,是为了提高省局和各监察分局(站)各级领导干部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思想政治素质,加强各级领导班子思想建设,更好的践行科学发展观。总体要求是,各级领导干部要提高对理论学习重要性的认识,做学习型领导干部,严格遵守中心组学习制度,保证学习质量,增强理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实现理论学习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省局党组每年对中心组学习情况进行一次检查考核。对各监察分局(站)
党组中心组及学习成员的考核结果做为对班子考核和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
(4)建立健全了加强党建工作的机制。一是加强党的思想建设,努力提高党员整体素质。今后,要经常性的对党员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进行科学发展观教育,进行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党的方针政策和形势任务教育,进行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党的纪律和反腐倡廉教育,进行法律知识、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技能教育。认真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召开支部党员会议,组织党员过好组织生活。要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每年召开一次支部民主生活会,每名党员都要围绕自身学习、思想、作风、廉洁自律、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检查问题,汇报思想状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认真进行整改。二是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增强党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创造力。把加强党组织建设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抓紧抓好。建立正常的工作规则和工作程序,搞好党员队伍建设,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认真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引导党员自觉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合法权力。局机关党委建立起《党建工作考评办法》和《党员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每季度对支部党建工作进行考评,每半年对监察分局党组党建工作进行一次考评。三是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进一步提高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水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做好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的意见》,重点解决局机关部份监察人员到基层工作作风不深入、形象不佳、不遵守纪律规定的问题;重点解决部份监察人员执法不严、执法水平不高的问题;重点解决部份监察人员工作不认真、责任心不强的问题。教育党员干部正确认识和行使手中的权利,廉洁奉公,勤政为民,严格遵守国家总局党组制定的“九条纪律”和省局党组对“九条纪律”细化出的“97条纪律”,严格遵守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四是加强党内制度建设,促进党建工作的开展。在过去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的基础上,继续健全和完善党内制度,建立党组织议事规则,完善党内民主集中制、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员目标管理制度、党组织工作报告制度和党员汇报制度等一系列党组织管理和党员管理制度,从而健全以党章为核心的党内制度体系。
5、建立和完善了领导干部竞争上岗机制。
我们根据《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国家局党组关于<印发领导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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