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和保障人权,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要履行惩罚和改造相结合的本质功能,预防和减少犯罪,服务党和国家大局,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在巩固社会主义政权方面发挥应有作用;要使社会主义法治监狱的建设与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相适应,与社会主义法治进程相一致,与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相融合。
(三)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监狱就是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具体实践
首先,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监狱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依法治监与依法治国在本质意义上是一致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党和国家治国方略和奋斗目标,也是党和国家的大局所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监狱正是监狱工作服务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个大局的具体实践。其次,监狱秩序的稳定,监狱“惩罚与改造罪犯”功能的实现,与社会的稳定息息相关。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监狱,将会明显提高监狱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水平,强化监狱的管理运行能力,有效地促进监狱安全进而促进社会的稳定;将会使罪犯在自己的服刑生涯中深刻地感受到法治,在具体的服刑过程和浓厚的法治氛围中潜移默化地增强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的意识,坚定其成为守法公民的信心,进而使监狱工作更好地发挥预防和减少犯罪的作用,从而服务于社会稳定的大局。
(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监狱对引领中国监狱工作发展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我们认为,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监狱这一观点,为新的历史阶段的监狱工作指明了方向、搭建了载体、明确了途径,对于指导监狱工作实践、引领监狱工作科学发展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1、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监狱,为现阶段中国监狱承担的使命作了新的注释。“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这是我们党总结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历史经验得出的基本结论,是我们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质的新认识。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监狱的使命已经超出了传统的定位。在社会主义的中国,监狱具有了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民
如需转载或摘录请注明出处: 2、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监狱,深化了对监狱行刑目的的认识。十七大报告提出,“和谐社会要靠全社会共同建设。我们要紧紧依靠人民,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努力形成社会和谐人人有责、和谐社会人人共享的生动局面。”报告中提出的“人民”“人人”,显然把曾经犯罪服刑已经回归社会的公民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包括在内,而不是排除在外。据统计,目前全国监狱关押罪犯155万人,每年大体释放30万人,这相对于我国13亿人口来说,虽然是一个很小的数字,但他们入狱前对社会的破坏能量却是用数字难以估量的,如果这些人都能成为建设和谐社会的积极因素而不是消极因素,那么他们所释放的积极能量也是用数字难以估量的。由此可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监狱,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是何等重要。这深刻地启示我们:第一,要切实端正监狱工作的指导思想,坚持以提高改造质量为中心不动摇;第二,要丰富改造目标的内容,不仅要把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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