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管理的科学依据和查考凭证,是研究城市发展历史的重要依据,更是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宝贵资源。收集、保管和提供利用好城建档案,对于促进城乡一体化建设和城市化进程,保障城市生产生活秩序、维护城市安全、应对城市突发事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着力加强了城建档案管理组织机构建设,全市建成5家城建档案馆(室),专兼职档案管理技术人员30人,库房面积1500平方米,馆藏档案4万多卷,提供利用逐年增加,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6、坚持以人为本,全力做好清欠工作。从2003年年底开始,党中央、国务院决定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工作,用三年时间基本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我市按照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工作总的要求,由建设部门牵头,发展改革委、财政等十多个部门参加,成立了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工作联席会议,以政府投资项目清欠为重点,一手抓偿还旧欠,一手抓防范新欠,建立长效机制,防止发生新的拖欠。三年中,书面上报的总拖欠工程款29786.52万元,其中,政府类项目拖欠17090.37万元,拖欠工程款基本上都得到解决,清欠工作受到了省政府表彰。近年来,继续巩固几年来清欠工作成果,组织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统筹协调,部门协作,重点解决了易引发不稳定因素的旧拖欠案件,积极防范新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发生,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按期完成市委督查集中办理的实事案件100余件,共下发督办通知200余件,转办通知200余份,农民工工资督办单21份,涉及拖欠工程款近亿元,拖欠农民工工资近1000万元,拖欠的工程款大部分得到了解决,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基本上全部得到解决,对维护我市社会稳定起了重要的作用。
7、依法治建,优化发展环境。积极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大力加强法制建设,积极实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依法行政。近年来,我们对建委系统已有的各类行政许可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建设事业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加强了建设法制宣传力度,制定并实施建设系统普法规划,法制意识显著增强。加强建设系统执法正规建设,开展文明执法活动,规范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水平,执法队伍正规化建设顺利通过了省达标验收。查处了一大批城市建设违法违规案件,有效遏制了违法违规的建设行为。认真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大力优化发展环境,建设系统公共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目前市建委行政许可、审批、服务及收收费项目全部进入审批中心办理,实行“一条龙”服务、“一窗式”办理,窗口服务被命名为省优质服务示范窗口。
8、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新进展。近年来,按照上级党委要求,建设系统先后开展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讲正气、树新风”、反腐败抓源头等活动,进一步建立健全和完善长效机制,促进了建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市建委曾分别被省、市纪委和省建设厅评为先进单位。积极推行政务公开,社会服务承诺制进一步深化,受到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的肯定。精神文明建设得到重视和加强,积极组织和参与了“争创文明城市,共建美好**”、“热爱河南,增辉中原”、“迎茶节、创三优”、创文明景区、实施城市畅通工程、以及学校、企业、铁路周边整治、城市建设“三件实事”等活动。开展了创建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示范窗口、文明工地等活动。建设系统共获得了省级文明单位5个,市级文明单位20多个,一大批先进工作者和先进个人受到了上级的表彰。
9、紧抓中心工作,克难攻坚显成效,彰显风采塑形象。近年来,市建委按照市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