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爱卫会对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检查验收意见的反馈,结合我区存在问题和差距,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新标准,为推进各地区、各部门更好的组织开展创卫工作,迎接国家评估验收,根据市政府总体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决定利用8—11月在全区开展创卫分类专项集中整治活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整治内容
1、爱国卫生组织管理(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爱卫办、区统计局、城调队)
各街道办事处:进一步加强爱卫机构建设,在经费和工作条件上加大投入。健全完善创卫相关档案资料。
区爱卫办:设立创卫热线电话,进一步加强创卫信息举报、受理、处理和日常运行制度。积极开展问卷有奖调查活动,扩大我区创卫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
区统计局、城调队:尽快开展群众对全区卫生状况满意率调查工作。
2、健康教育(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委宣传部、区政府办、区教育局、区文体局、区社区办、区健教所)
各街道办事处、区社区办、区文体局、区健教所:要加大对健康教育工作的投入力度。社区、居民住宅区要设立不少于3平米的健康教育宣传栏,提高社区健康教育工作的覆盖面,进一步加强公共场所健康教育和行业健康教育工作。结合“文化体育进社区”活动,广泛开展创卫宣传活动。创新活动载体,加大宣传频次。进一步加大控烟工作力度。
区教育局:要细化教育部《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的落实。广泛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提高广大市民对创卫工作的参与率、知晓率及满意度。
区委宣传部、区政府办:区内各类报刊、区政府网站要设立健康教育栏目,结合卫生防病工作和广大群众普遍关心的卫生热点问题,开展形式多样的卫生知识和健康教育宣传。
3、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市容局、区环卫局、区建设局、区拆迁办、区发改局、区爱卫办、区工商分局、区公安分局、区交警大队)
各街道办事处、区市容局、区环卫局、区建设局、区爱卫办:进一步加大对次干道、背街小巷马路市场的整治工作,强化“门前三包”责任制度的落实,积极开展店外出摊的整治。完善生活垃圾中转站、公共厕所等环卫设施,使之布局合理,数量充足,管理规范。加强背街小巷、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垃圾收集的密闭处理。逐步改造城区现有旱厕,进一步加强对公厕(特别是旱厕)的管理工作,完善门、窗防蝇设施,做到无蝇、无蛆、无臭,保持内外卫生整洁;做好对公厕、垃圾点、站、场的除“四害”工作。加强对城区内拆迁工地、建筑工地渣土运输的管理,加大对高速公路、110国道两侧、背街小巷、城中村、城郊结合部积存垃圾的清理,加强临时便民市场、早夜市规范管理。
区市容局、区公安分局、区交警大队:继续加强对机动车辆和自行车的停放管理工作,加强对城区宠物的管理(流浪狗)。
各街道办事处、区市容局、区工商分局、区公安分局:加强区内影响市容环境的废品收购点、站的管理,对允许存在的废品收购点、站,要求高档次围挡(大门的设置以看不到里面的废品为宜),货物存放量小,高度不超出围挡的二分之一。对没有条件经营或严重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废品收购点、站,坚决予以取缔。要加大对不合格农贸市场的整治工作。抓好市场内外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增强从业人员的卫生意识。
各街道办事处、区建设局、区发改局:加快社区菜市场及便民市场建设的步伐。严格控制活禽的销售,有活禽销售的市场设立相对独立的区域,污物(水)处置和消毒设施完善,实行隔离屠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