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年)》,建立和完善教师准入和退出机制,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指导和帮助新教师尽快熟悉业务、胜任工作,更好地适应新形势对教师职业的要求,确保新教师试用期满考核工作全面、客观、科学、公正,根据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经公开招聘的新教师(在职教师除外)。
二、考核方法和依据
(一)在学校平时考核的前提下,新教师试用期满的考核分为业务考核和综合考核两项内容。
(二)考核采取区级考核和校级考核相结合;领导考核和群众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和定量考核相结合的方法。
(三)考核工作要在占有大量充分、真实的评价材料基础上进行。学校和新教师本人要按照有关规定收集、整理、记录有关材料。
(四)各学校要建立健全新教师的试用期档案,加强记载、整理、归档工作,要责成专人负责管理和使用,见习期满后,见习期档案与考核材料一并移交装入个人人事档案。
三、考核内容和要求
考核内容共设三部分,其中校级考核部分40分,区级考核部分40分,民主测评20分,总分值100分。具体内容及要求如下:
(一)职业道德(10分,由学校考核工作小组综合评价赋分)。
严格按照《区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十要十不准)》要求自己,每项1分。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对违反《教师法》、市“六项严禁”、区“十要十不准”和其他相关规定,造成严重后果和影响的,一经查实,直接予以辞退,取消应聘资格。
(二)组织纪律(5分,由学校考核工作小组考核赋分)。
1、认真遵守教职工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保证出勤,不旷工,不误课,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请假手续;
2、积极参加各种政治、业务学习和教学、教研活动;
3、服从学校工作安排,保质保量完成自己所承担的教育教学和其他工作任务;
4、尊重师长,团结同志,认真、谦虚地接受指导;
5、遵纪守法,杜绝目无组织纪律和违法乱纪行为。
(三)作业(5分,由学校考核工作小组考核赋分)。
1、教师“下水”作业,要完成所教年级学科教材内的全部练习和指定教辅习题;
2、对学生的作业要全批全改;
3、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等学科不作以上两项的要求,但要有指导学生课外活动或辅导训练学生的记录和成果。有记录3分,有成果2分。
(四)辅导测试(5分,由学校考核工作小组考核赋分)
1、要对所教学生进行课后辅导、答疑和解难;
2、对学生的学业要有平时成绩和个案跟踪记录;
3、组织学生参加阶段性素质评价、期末考试并进行相应的质量评析和成绩统计;
4、根据平时考查和期中素质评价、期末考试公正地给出学生总评成绩;
(五)公开课(6分,由学校考核工作小组考核赋分)
1、每学期在全校范围内上一节公开课,能较好完成课堂任务;
2、要有公开课的规范教案和反思;
(六)教学总结(4分,由学校考核工作小组考核赋分)
1、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经验总结能力,有一篇原创的教学论文或教学心得体会;
2、有不少于10篇的教学随笔或教学资料摘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