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要给予处罚,对于严重安全问题、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一票否决,并坚决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要强化安全责任追究,依据教育局安全责任追究办法制定本学区、本学校的安全责任追究规定,对出现安全问题的,要区分清责任在谁,按照责任分工,该谁承担什么责任就要承担什么责任,不能把责任简单推到校长和安全副校长身,也不能把责任简单推到老师身上,该负领导责任的要负领导责任,该负直接责任的要负直接责任,并按照安全责任追究的有关规定进行严肃追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触犯刑法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涉及发生费用的,也不能都学校一出了事,要根据责任进行处罚。要通过严肃的责任追究,强化责任意识,使校长、安全副校长以及各级干部和教职工都把安全责任担负起来。
四、及时发现新问题、新隐患,采取新办法、新措施,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安全防范的关键是及时发现和预见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改,及早预防。特别是要及时分析研究新情况和新变化包括天气变化引发的新的安全问题,切实增强安全工作的前瞻性和预见性,不能等到问题出了再“亡羊补牢”,这样为时已晚,要做到“防患于未然”,防患于苗头,防微杜渐。
目前,特别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安全问题:
一是办学行为不规范包括细节工作管理不到位引发的安全问题。教育局两次下发关于规范办学行为的规定,今年又在教育网上转发了河北省教育厅《普通中小学校管理规定》,今天会上又下发了文件,都对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学生的在校时间和作业量等问题都提出了明确要求,各学校要认真学习,依照落实。今年,教育局党组经过研究,明确规定走读制学校不准周六、日和法定节假日上课,不准上晚自习。学生上晚自习,无论在路上还是在学校上下课,都存在着很大的安全隐患,一旦出现安全问题肯定是责任事故。因此,我们再一次重申这一规定,我市走读制学校一律不准周六、日和法定节假日上课,一律不准再上晚自习,并且要按照国家规定的在校时间上课,上午上课不得早于8点,要按时放学,不得延长在校时间,并保证学生上下学路上的安全。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校周六、日和法定节假日要按照规定休假,不得累积双休日然后集中休假。要高度重视学生上下课、上下楼的安全,坚决避免学生踩踏事故发生。12月7日晚,湖南省湘乡市一所民办学校育才中学就发生了造成8名学生死亡、26名学生受伤的重大踩踏事故。
这类事故一旦发生,将造成无可挽回的损失。因此,要控制晚自习时间,初中不得晚于21点,高中不得晚于21:40,睡眠时间初中不少于9小时,高中不少于8小时,小学不少于10小时。非寄宿学生坚决不能上晚自习。学生上下课和放学时要安排好楼梯值班人员,保证学生上下课和回宿舍后的一切安全,做到24小时不失控。规模较大的学校要错开上下课时间,上下课要有老师值班,要保证安全通道畅通,楼里的照明灯和应急灯要保证照明,尤其是我市高中、实验学校、尚西学校等大规模学校要格外警惕。另外,各高中和大规模学校放学要错开时间,上午放一部分,下午放一部分。要特别注意控制班容量不能过大,按要求小学45人,初中50人,高中56人。同时,要注意和保证学生在其他各项活动中的安全,开展各项活动首先要考虑安全问题,不安全的活动特别是大型活动,不要随意开展。在取消双休日和节假日上课以及晚自习后,如何提高教学质量,这里有个转变观念的问题,不能把质量和时间简单划等号。中央教科所有一项调查表明,不按课时计划安排延长或缩短课时的,教学质量都不能提高。不能一讲质量就是加班加点,增加负担。关键是要改进教学方法,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