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分工协作,密切配合。教育部门是学前教育的业务主管部门,要切实负起学前教育的统一管理和业务指导职能。卫生部门要加强对学前教育机构的卫生指导,会同教育部门做好幼儿的防疫和保健工作。公安、建设、规划、文化、安全监管等部门要联合行动,加强对幼儿园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努力为幼儿创造良好的成长环境。其他各有关部门也要按照各自职责,积极支持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
第五,要加强宣传引导。各级宣传、教育部门和广大新闻媒体,要切实加大对学前教育工作的宣传力度,重点宣传学前教育事业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宣传科学的幼儿教育理念,宣传学前教育工作先进典型。大力宣传优秀幼儿教师、幼儿园长的先进事迹,增强全社会尊重幼儿教师、维护幼儿教师权益的意识。要通过舆论宣传,引导全社会关心支持学前教育的改革和发展,营造有利于提升学前教育质量和水平的社会环境。
关于学前教育工作我就讲这些。下面,利用这次会议的机会,简要通报一下省政府对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教育工作审议意见的贯彻落实措施。
今年以来,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的统一部署,全省各级人大常委会对教育工作开展了全面的调查研究和专题审议,提出了审议意见。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积极主动地依法接受监督,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梳理研究,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在组织省级有关部门共同研究的基础上,省政府提出了贯彻意见。要求各地贯彻执行的主要有以下几项内容,希望认真抓好落实。
一、切实保障义务教育。继续提高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2009年省定生均公用经费最低标准为:小学350元、初中550元。提高农村中小学爱心营养餐标准,将农村中小学爱心营养餐标准从现在每生每年200元提高到350元。加快清理化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债务,启动农村小规模学校调整改造工程。加强中小学校舍建筑安全管理,认真做好校舍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加强对义务教育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
二、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认真落实农村教师任教津贴制度,及时足额将津贴发放到农村教师手中。妥善解决农村中小学教师编制偏紧问题,实行农村和县镇统一的编制标准,并对小规模学校实行班师比核编,增加的农村教师编制,要安排一部分用于招收应届大学毕业生到农村从教。继续实施好农村中小学教师“领雁工程”。不断改善农村中小学教师集体宿舍条件,将农村教师集体宿舍危旧房改造纳入“农村中小学校舍改造工程”。设立政府奖项,表彰奖励为农村教育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农村教师。
三、重视发展职业教育。促进普职协调发展,鼓励学生就读中职学校。从明年开始,对家庭人均收入4000元以下的农户子女就读中等职业学校,实行免除学杂费政策。实施第二轮职业教育“六项行动计划”,重点加强省示范专业、实训基地的建设,加快“双师型”教师的培养。组织开展成人“双证制”教育培训工作,积极推进中等职业教育课程改革,探索“工学结合、校企合作”有效模式。
此外,各地还要认真研究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和特殊教育等问题。认真贯彻落实《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央、省制定的有关文件精神,切实保障教育投入,积极推动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
同志们,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全省上下特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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