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孩子和民工子女上幼儿园,努力实现学前教育的公平和均衡。对各级各类幼儿园,当地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要强化统一管理,创新管理方法,全面提高办园质量和水平。
三、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网络,提高学前教育质量
大力发展学前教育,既有量的扩张的任务,也有质的提高的任务。要坚持普及与提高并重,在普及的基础上,着力于内涵建设,全面提升我省学前教育的质量与水平。
(一)加快建设步伐,完善学前教育网络。要按照城乡不同实际,确定不同的工作重点。每个乡镇都要办好一所中心幼儿园,这不仅可以为农村孩子提供相对优质的学前教育,更重要的是依托乡镇中心幼儿园建立农村幼教管理指导网络,规范和带动当地农村学前教育工作,使农村学前教育进入健康、有序、安全的发展轨道。据统计,目前全省仍有三分之一的乡镇没有中心幼儿园或不符合基本的办园标准,不能承担管理指导功能,这些地区要由乡镇政府为主,负责筹措经费建设好中心幼儿园;有困难的乡镇,县级政府要给予必要的帮助。村幼儿园应以村集体为主举办,特别是中心村要把幼儿园建设纳入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在农居点建设中合理安排幼儿园建设。在人口居住分散的山区、海岛,要因地制宜建立幼儿活动站、游戏小组、家庭辅导站等早期教育服务点,为适龄幼儿及家长提供多种学前教育服务。
城市要做好学前教育资源的统筹管理,鼓励和吸引企事业单位、民间团体以及公民个人等依法举办幼儿园。鼓励公办幼儿园利用教师资源优势和管理优势,通过承办新园、托管薄弱园、举办分园等多种形式,扩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要重视居民小区配套托幼机构的建设和管理,建设好与居住人口相适应的配套幼儿园。公建配套幼儿园的用地应以教育用地划拨等形式予以安排,园舍建设要与居民区其他建筑设施的建设同步。公建配套幼儿园是国家对学前教育的政策性投资,是公共教育资源,建成后应移交属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管理和统筹安排。公建配套幼儿园可以实行多元办学,但必须坚持非营利性质,为居住区普通百姓服务,以满足社区儿童接受早期教育的需求。
(二)改进教学方式方法,提高保育水平。学前教育是教育体制中一个相对独立的阶段,具有自身的特点和规律。提高学前教育保教质量,必须根据儿童的成长规律和身心特点,合理制定适合孩子的保教内容和方法。要积极推进幼儿园教育改革,大力实施适合幼儿的素质教育,保护和培育孩子的创造性、求知欲,寓教于生活、游戏中,防止幼教小教化、放任化倾向。加强学前教育的保教研究和科学研究,开展对学前教育的督导,建立健全科学的学前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努力使孩子通过接受学前教育,促进身心健康发展。公办幼儿园要发挥示范和骨干作用,帮助民办幼儿园特别是薄弱幼儿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三)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幼儿园教师素质。教师是提高学前教育质量的关键所在,也是一所幼儿园生命力的体现。要加强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努力打造一支优秀的幼儿园长队伍和幼儿教师队伍。逐步建立幼儿园教师资格准入和注册登记管理制度。通过多种途径,不断提高幼儿教师的学历合格率,着重开展旨在提高其执教水平的继续教育和培训。省农村中小学“领雁工程”已把幼儿园教师纳入培训范围,各地要抓紧组织实施,并向农村幼儿园教师倾斜。要为公办幼儿园配备适量的事业编制教师,研究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带编制分配的政策,吸引优秀学生报读学前教育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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