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教育不正之风,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一)明确目标任务,扎实抓好行风评议工作
开展行风评议工作,必须正确把握国务院纠风办、省纪委、省政府纠风办和我市纠风办的部署和要求,全面掌握评议的标准,认真贯彻这次民主评议行风的指导思想,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充分借鉴和运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和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功经验,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务求实效;坚持正面教育为主,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发扬民主,走群众路线;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发挥表率作用;坚持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坚持区别情况,分类指导。评议工作总体分四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时间安排4月20日-5月10日;第二阶段为自查自评阶段,时间安排5月11日-6月30日;第三阶段为评议阶段,时间安排7月1日-8月30日;第四阶段为整改阶段,时间安排9月1日-10月10日,评议的内容有六大方面。
(二)主动开门评议,在民主评议教育行风活动中取得新成效
行风建设的成效明显不明显,要由人民群众说了算。因此,我们不能满足于开展了多少活动、做了多少工作,而是要看实际解决了多少群众不满意的问题。为此,要不断了解情况、掌握动态、深入社会、主动接受方方面面的监督,及时发现问题,采取切实措施,进行整改。尤其要重视群众来信来访、重视行风监督员反映的问题,凡是署名反映的问题,必须及时向反映人反馈调查处理的结果,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结果。要广泛发动,开门评议,主动接受下级机关、基层单位、学生、家长、教职工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在民主评议行风过程中,要重点抓好承诺公示和践诺公示两个关键环节,务求民主评议行风取得实效。承诺公示即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本部门工作职责、工作内容、办理程序,明确行风建设要着重解决的问题、准备采取的措施和工作目标;践诺公示即对照公开承诺的内容,总结成果,分析仍存在的问题并明确改进的措施和下一步的打算。根据我市民主评议行风和基层评议领导机关作风工作实施意见,我们要通过新闻媒体等途径向社会公布部门的工作职责、工作内容、办事程序,并承诺今年在行风建设方面要着重解决的问题、准备采取的措施和工作目标等。同时,向社会公布民主评议行风热线电话,及时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倾听群众的意见。要在认真分析、找准问题的基础上确定本单位公开承诺的内容。公开承诺的内容要有针对性,要切中要害,真正有利于改进教育行风,有利于改善教育形象。承诺内容一旦公示必须兑现,切不可失信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