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五)深入开展“平安校园’’的创建活动,努力确保校园安全。
按照中央综治委、教育部、*部要求,我省从20*年底开始开展了创建“平安校园”活动。各地要继续深入开展这项活动,努力形成长效机制。要做好创建活动的组织、实施、检查和考核工作,提高创建活动的质量和校园的整体防范水平。要制订和完善学校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通过演练不断完善。要加强舆论引导和正面宣传,对涉及学校安全等重大敏感问题的报道,一定要慎重,按新闻纪律和规定程序处置。要逐步建立家庭、学校、社会齐抓共管的组织网络和协同机制,努力在全社会营造维护学校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的良好氛围。
(六)强化学校自身内部的安全工作,确保学生生命和学校财产安全。
学校是学生安全工作的基础和最终落脚点。各类学校要根据实际情况,对自身安全工作的重点、薄弱环节和潜在隐患、具体制度和应急防范措施等等,做到心中有数。
例如,寄宿制学校要配备教师或管理人员专门负责管理学生宿舍,要落实夜间值班、巡查制度,坚持对寄宿学生实行晚点名和定时查铺。在有些教学、住宿条件不太好的学校,要特别防止早晨、晚上和课间,因学生集中活动而发生的拥挤踩踏等恶性事件。
对学生运动会、课间(课外)及春游(秋游)等活动,一定要做好组织保障工作。对学生参加大型社会活动应从严控制、严格管理。重大活动必须有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学校是人群高度密集的场所,学生免疫能力较弱,是呼吸道传染病易感染的人群之一。学校要与卫生部门密切配合,做好日常的监测、报告和防治工作,确保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冬春季是学校安全事故的多发期,当前特别要下大力气抓好防火安全工作,消防部门要加强排查,帮助学校完善防火措施和火灾预案,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
最后,我还要强调,安全无小事,纪律非儿戏,关键在落实。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一定要严格制度、严肃责任、严明纪律。一旦发生涉及学校学生的突发性安全事故,要按预案果断处置,尽快控制事态,减少损失,同时按规定程序上报。另外,要加强督导检查和随访抽查,对失职渎职者必须问责。
同志们,学校安全,责任重大,任务艰巨。让我们警钟长鸣,坚持不懈,努力改进工作作风,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努力把中小学建设成为平安和谐文明的校园,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