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了我市文物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同时,市政府同科技文体局和各镇乡(街道)签定了文物安全工作目标责任状,各镇乡(街道)领导回去后认真传达今天有关文物安全工作精神,同时还要与所在地的文保单位签定文物安全工作目标责任状,并与7月日前将签定情况和责任状上报市政府,同时抄报市科技文体局。市政府近期将会同人大、政协、文物等相关部门对各镇乡、街道文物安全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此外,文化、公安、工商等部门要密切协作,加大文物执法力度,采取有力的防范措施,严厉打击破坏、盗窃、盗掘、倒卖文物等违法犯罪活动。发生文物案件,要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案,公安部门应组织力量迅速破案,并及时上报当地政府和上级文物、公安部门。对隐瞒不报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四、探索保护机制,促进持续发展
要结合市属事业单位改革,进一步科学合理整合与优化现有文物保护管理资源,进一步增强文物保护事业的活力,实行按需设岗、按岗定人,建立健全养事不养人的管理、运行机制。加强文物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重视文物管理人才培养、选拔、使用和管理工作,积极引进高素质的复合型人才和善于进行现代经营管理的各类专业人才。要建立奖励机制,积极鼓励社会力量支持文物工作,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文物事业发展的新格局。如对多年从事业余文保工作并作出突出贡献的业余文保员可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可发给业余文保员一定数额的生活津贴或补助。规范和引导民间文物收藏活动的健康有序开展,保护合法的民间文物收藏和流通,对主动捐献重要文物或为文物保护作出重大贡献的单位、个人,政府和有关部门可视情给予表彰和奖励。同时,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加强文物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努力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当前重点要充分发挥我市文物资源优势,促进以文物为依托的文物旅游事业的发展,特别是要突出文化品牌,在保护文物的基础上,努力挖掘其文化内涵,结合做大做强*旅游产业,鼓励开发形式多样的“以文补文”活动,引导文化旅游及文物第三产业的发展。
同志们,做好文物保护与管理工作意义重大、责任光荣。各级各部门要以此次会议为契机,进一步振奋精神、真抓实干,以新的精神风貌、新的工作水准,努力开创我市文物工作新局面,为做大做强省会窗口城市文化事业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