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一、客观评价现状,切实增强血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血吸虫病是国家重点预防控制的传染病之一,我市又是全省11个血防重点县(市、区)之一。自20*年螺情反复出现以来,灭螺力度不断加大,尤其是20*年,针对全市螺情出现明显回升的态势,进一步加大了灭螺经费投入,对每处螺点都按省里制订的要求开展灭螺工作,并对自20*年查出的所有螺点和巩固性螺点进行了环境改造、施药灭螺以及综合灭螺等形式,取得明显成效,得到了省政府的充分肯定。但由于有螺环境复杂、灭螺项目需要有一个时间周期等因素,当前我市血防工作的主要问题仍然是如何有效控制螺情,大幅度降低有螺面积。尽管我们近年来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查螺方面还存在质量不高等现象,查灭螺形势依然严峻。因此,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一定要站在切实维护群众身体健康的高度,充分认识血防工作的反复性、重要性,克服麻痹思想,增强血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有效措施,严防血吸虫病死灰复燃。
二、创新工作方法,切实提高血防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按照《全市20*-2010年查螺灭螺方案》的要求,进一步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把血防工作放到重要的议事日程上来。有灭螺任务的乡镇(街道)要有针对性地开展血防专题调研,解决实际问题,制订工作方案,将措施真正落到实处,确保血防工作职责任务到位、政策措施到位、经费投入到位。
1.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防病意识。当前正是春季查螺的最好时机,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务必全力以赴,保质保量完成春季查螺任务,并通过各种宣传媒体,广泛宣传血防知识和加强健康教育,切实提高全民防病意识。尤其在春季查螺期间,各新闻媒体要集中开展血防宣传报道等工作;各乡镇(街道)要结合中心工作利用广播、黑板报、宣传栏等开展血防宣教,积极开展“上好一堂血防课、看好一次血防录像”等为主要内容的全民教育活动,切实将工作的着力点放在预防上。
2.加强队伍建设,提高防治水平。查灭螺期间,市疾控中心要安排一定力量的技术人员抓质量控制,对重点乡镇要进行现场指导;各乡镇(街道)血防专管员要始终在现场带领乡村查灭螺队伍进行跟班查灭螺,并监管好这支队伍;各乡镇(街道)要重视乡村查灭螺专业队伍建设,积极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血防专业培训,提高专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同时通要过乡村基层组织培养血防查灭螺专业队伍。
3.加强协调,增强工作合力。《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务院血吸虫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国办发〔2004〕16号) 进一步明确了有关部门在血吸虫病防治工作中应承担的责任,根据这个文件的精神,结合我市血防工作实际,卫生、农业、国土、水利、林业等部门要密切配合,认真履行好职责。各乡镇(街道)是血防工作的第一责任单位,在做好经常性工作的同时,要主动与各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争取各方的支持。
4.加大财政投入,保证血防经费。市政府已按照建立公共财政的要求,将血防工作专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确保及时足额拨付。血防专项经费用于查灭螺、疫情监测、健康教育、流动人口查病、报螺报病及病人治疗等项目。财政、审计部门要加强对血防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各乡镇(街道)也要结合本地实际,不等不靠,积极筹措资金,增加血防投入。
三、落实防治措施,切实有效控制和压缩钉螺面积
20*年,全市有螺面积31.62万平方米,形势严峻,各乡镇(街道)及相关部门务必引起高度重视。一要抓实抓好常规查灭螺工作。按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