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规定,凡属“三重一大”事项(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都必须集体讨论决定,任何人都不得擅自决定重大问题;处理好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的关系,健全程序规则,明确用权界限,规范权力运行流程。各学校要建立健全集体决策制度,凡学校工作中的重要事项,都要按照“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要求,集体研究决定,抓住制约权力行使这个关键,紧密结合本校实际,以改革的精神,创新的办法,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努力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上取得突破,从而增强制度的系统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要坚持和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进一步强化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作用。加大学校校务公开力度,推进校务公开规范化,各级各类学校招生、收费、教师录用、职称申报评审、奖惩、建设工程招投标、经费开支和物资采购等权力的运行过程都要公开,接受广大师生、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四)加强教育,建立思想道德防范机制。思想教育是反腐倡廉基础性的工作,是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保证。我们要着眼于使人自觉向善、自觉从善、自觉为善,坚持不懈地做好教育引导工作,打牢反腐倡廉建设的思想道德防线。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中央关于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做到自重、自警、自省、自励,自觉防止权力滥用。要把教育与管理结合起来,加强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切实解决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要积极推进“廉洁文化进校园”工作,大力开展青少年廉洁教育活动,为反腐倡廉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五)巩固成果,继续抓好行风建设。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党的十七大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州六届三次党代会和前不久闭幕的州人大、政协“两会”都对教育事业发展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要让人民群众对教育满意,就要坚决纠正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行为,坚决落实省、州纪委全会的“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的要求,坚决保证党中央、国务院在教育上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国家实施的教育惠民政策,包括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和科书费,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寄宿生生活补助,在中等职业学校建立助学金制度等,这都是为人民群众办的实事。我们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确保这些政策切实落实到位,把好事办好。要继续把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提到重要议事日程,继续坚持治理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坚持不懈地治理教育乱收费。要加强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费情况的监督检查,严禁“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 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减轻中小学生负担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对学校办学行为的监管,促进各级各类学校依法办学;全面推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推行教育行风评议制度,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六)加强管理,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政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是一项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工程。我们一定要坚决保证中央在教育上的惠民政策和投入落到实处。去年,出现了少数农村中小学挪用义务教育保障经费发放教师津补贴,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发放和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这暴露了我们在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各县市要加强管理,做到真正把好事办好。首先要高度重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这是一项政治任务,只能做好,不能出现问题。二是要切实落实政府责任,切实加强农村中小学经费管理。关键是进一步落实县市政府责任,强化管理。三是要严格执行规章制度,管好用好学校公用经费。四是加大监督检查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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