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认真抓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和日常管理工作;要协调处理好城市管理和经济发展的关系,不得出现利用职权,乱搭乱建、乱批乱设的现象。各部门既要履行各自职责,又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辖区的城市管理工作。
(二)要把综合整治与日常管理有机结合。
综合整治是城市管理的有效手段,日常管理是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的可靠保证。各单位从本周开始,利用两个月的时间,采取一次综合整治活动,集中解决一批比较突出的矛盾,逐步转入长效化管理。在全面集中整治以后,开展“集中整治日”活动,每月8号(节假日顺延)为全县统一集中整治日,由单位组织,市政大队配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打分,集中解决日常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整治情况一月一报,对于三次不合格的,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戒免谈话,并且给予曝光。
(三)开展道路和居民小区综合整治活动。
开展城市道路、居民小区综合整治和家禽家畜管理、市场治理等专项整治。各单位要认真对全县的主干道——新大街和老城区存在的问题进行摸底排查,从县容、环境卫生、市政设施、户外广告、建筑物容貌和绿化管理等多方面,制定出整治方案,进行一次脏、乱、差全面整治活动,确保年内县容状况有一个明显的改善。
1、突出抓好违章建筑整治。违章搭建问题目前十分严重,既有历史遗留的问题,也有新建的;既有单位上的,也有个人的。对于所有临街违章建筑,由规建局牵头负责,无条件逐步予以拆除;各单位要加强对辖区内违章建筑的管理,早发现、早制止,并及时报告规建部门,力争阻止在开始阶段,杜绝既成事实增加执法难度。对已建成的临街违章建筑,县规建局要认真核查、落实,依法做出处罚,并限期彻底拆除。各单位要强化法制观念,不得带头违章搭建,更不得对辖区违章搭建越权审批、以罚代批、以罚代管及乱收费、乱罚款,坚决遏止违章搭建上升的势头。
2、加强广告管理工作。对已经设立的广告,要依法进行全面清理,凡是经过批准的要提高档次,达到规划标准;凡是没有经过批准的要依法拆除。对于今后的广告审批,要严格按照整体规划,从严控制。
3、开展油烟、噪声扰民治理工作。对居民楼下、居住区内经营有噪音、油烟污染的行业,要进行一次专项整治,无证经营的一律取缔;虽证照齐全,但不符合经营条件的也要依法注销。
4、认真解决市场占道经营问题。市政大队和工商部门尽快取缔马路市场和占道经营问题,规范市场周围秩序,进一步加强县城非机动车停放管理。
5、加强市政设施、绿化的管理。县城街道部分道路出现破损,一些市政配套设施人为损坏的现象依然严重。规建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市政设施维修力度,排出方案,制定计划,年底前再安装一批;要进一步加强对市政配套设施的管理,对掘路施工、占道施工等方面的问题,严格审批,加强监管,及时恢复,完善城市服务功能。对于绿化管理工作,市政大队做了大量的工作,但从县城绿化的情况来看,树木、花坛、广场的修剪、维护和管理工作还存在许多问题,还要进一步注重加强这方面的工作。
6、加强整治工作宣传力度。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认识这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整治任务,不折不扣地把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实到位,要加大宣传力度,让辖区内人人知道。特别是县广电文体局和刊社要采取“集中式”和“轰炸式”的媒体宣传,加大对城镇管理工作的报道力度,开辟专栏,设立热线,加强城镇管理工作中先进事迹的报道、违法违规事件的曝光,在全县范围开展“发扬文昌文化,做文明*人”为主题的大讨论,营造浓厚的城镇管理舆论氛围;教育部门要加强中小学城市管理知识教育,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