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检查制度。县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局、农业局每年要对一事一议奖补项目及资金使用的合规性、规范性和有效性进行检查。
(三)要完善村级公益设施管养护体制。各试点县(区)要建立健全村内公益事业设施管养护体制,做到建管结合,确保已建成的村内公益事业发挥应有的效能,让农民长期受益。要坚决克服重建设、轻管理,重使用、轻养护的问题,防止已建成的村内公益事业设施因管理不当、养护不力,建成不久即受到损害和破坏,挫伤村民筹资筹劳的积极性。要按照“谁建设、谁受益、谁所有、谁养护”的原则,明确村级公益设施的所有权,落实养护责任主体和养护资金来源,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和养护水平,发挥资产的长期效用。
(四)要建立健全财政奖补资金监管制度。各地要按照省上制订的财政奖补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细化操作程序,健全各项制度,提高财政奖补工作的透明度和有效性。一是实行资金预拨和清算制。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实行先建后补,为减轻基层筹资压力,盛市财政可预拨部分资金,待验收合格后办理清算,多退少补。原则上只有在村民筹资、村集体投入、社会捐赠资金到账,具备项目开工条件后,才能由村级提出申请,由财政部门按工程进度拨付资金。省上对首批试点市、县验收时间和要求达到的验收面,都作了专门规定,各地一定要严格遵照执行。二是要建立财务公开制度,实行公示制。试点县要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全面公开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的政策标准、实施办法、办事程序和服务承诺。一事一议奖补项目要有村民代表实施项目全程监督和管理,一事一议奖补项目的建设规模、规格标准、用工耗时和资金(实物)的领用、发放、使用及结余等情况,都要向全体村民公示,得到村民认可。三是要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县、乡要建立一事一议奖补项目档案或数据库,将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会议记录、村民签字、筹资筹劳方案、奖补项目的申请表等相关原始材料汇总归档,规范管理,夯实工作基矗
(五)要严明政策纪律,切实做到“四个确保、四个严防”。即:确保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制度不断完善,确保最大限度发挥财政奖补资金的引导作用,确保规范管理和及时兑现财政奖补资金,确保农民群众直接受益;严防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变成加重农民负担的工程、产生新的乡村债务,严防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变成上级立项、农民配套的钓鱼工程,严防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变成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严防平调、挪用筹集的资金、劳务及物资等违规行为。
五、加强协同配合,做好督导督查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涉及部门多,必须建立健全部门分工责任制。农村综合改革部门要负责制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方案,牵头制定奖补政策,组织开展检查验收等;财政部门要负责筹集落实奖补资金,制定奖补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参与项目的监督检查验收等;农业部门要负责制定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标准,对奖补项目筹资筹劳的合规性进行审查,具体指导督促一事一议项目的组织实施,参与项目的监督检查验收等。其他相关部门也要积极支持配合,各施其责,对涉及本部门业务工作的议事项目要加强技术指导,共同推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的落实。
搞好试点工作,各地要认真搞好督导督查。由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具有群众参与的广泛性和实施地域的多样性、复杂性等特点,随着试点工作的有序展开和不断推进,工作中肯定会出现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各地一定要加强督促指导,掌握情况,及时化解矛盾,解决困难,确保试点工作沿着正确的方向推进。一是要加强分类指导。要正确处理政府资金奖补和农民筹资筹劳的关系、促进公益事业建设和防止加重农民负担的关系、调动基层积极性和加强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