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庭作用充分发挥,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目前,社会上对法院审案久拖不决有很大的意见。如何最大限度地提高审判效率是我们必须要认真思考和解决的事情。科尔沁法院的速裁庭只有一名法官和一名书记员,这名法官一人在今年前6个月就审结了200多起案件,多数案件都是当天立案当天审结,最多时一天审结8起案件,并且无一上诉。这种办案效率和办案效果真是让人羡慕,如果我们基层法院的速裁庭也能达到这种水平,两级法院的办案压力、信访压力都会减轻很多,外界的意见也会少很多。我们有的基层院也搞了速裁庭,象林西法院的速裁庭搞得也不错,平均每个工作日都能审结一起案件,但是与科尔沁法院相比,我们的效率还是不够高。我想这与科尔沁法院实行了微机速录有关,我们除了元宝山法院全面实行了微机速录外,包括中院在内的其他院都没有广泛实行,这一点我们是大大地落后了。现在看,实行微机速录已经是大势所趋,也是审判工作的必须,没有实行微机速录的法院一定要抓紧购置设备,培训书记员,否则各院的审判效率会受到极大地制约。
第三,巡回法庭的设立,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当事人诉讼难的问题。通辽和赤峰一样辖区面积广大,在实行了法庭合并之后,偏远地区的当事人往返奔波非常困难,所以××*法院全部四个法庭中有三个法庭专门设立了巡回法庭,到实地去开庭,不仅提高了法制宣传效果,更主要的是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这种上门审判当事人受益的做法,赢得了广泛的赞誉,我们有的法院也实行了这种做法,但是感觉不如科尔沁法院做得那样规范。对于象赤峰这样面积广大的地区来说,设立巡回法庭是很有必要的。设巡回法庭会涉及到一笔很大的费用支出,不仅人员车辆需要有经费保障,而且巡回法庭要想做到既审既判还必须象科尔沁法院那样建立远程电子印章系统,建立这套系统同样也是需要很大一笔费用的,这都是很现实的问题,但是我们还是要尽量把困难留给自己,把方便留给当事人。
第四,执行风险告知制度和权利登记制度对缓解当事人的不满有重要作用。很多执行案件都具有非常大的执行风险,在确实执行不了的情况下,申请执行人往往很难接受这种结果,这就造成了不仅当事人不满意,而且法院的执行积案还有增无减的被动局面。科尔沁法院对申请执行人事先进行风险告知,帮助申请执行人对案件执行结果进行预测,申请执行人暂不申请立案的,可以进行权利登记,以后再申请立案不视为超过申请时限,这样不仅当事人可以暂不交纳执行费用,而且法院执行案件尤其是“骨头案”的基数也不会增加,执结率就会提高,执行压力会减小很多。科尔沁法院从2003年实行这种制度以后,社会上对他们执行工作的意见小了很多,2004年当地党委、人大接到的关于执行工作的投诉就从过去的70%多下降到了40%,今年仍然在呈下降趋势。所以说这种做法是一种双赢的做法,值得我们全市法院学习借鉴。
第五,立案、信访、执行三条热线的开通充分体现了司法为民宗旨,赢得了人心。科尔沁法院开通了立案、信访、执行三条热线,24小时有人值班,对重大事件随时快速反应,他们制作的专题片中当事人对法院在五一长假期间为他圆满执行案件十分感激的场面大家都看到了,这三条热线的开通,无疑给法官增加了很多工作量,但是却得到了人民群众的认可。分析一下,××*法院公信力和亲和力很高的原因就在于实实在在地为人民群众着想,实实在在地为人民服务上。据我所知,这些热线我们有的基层院也有,但是不知是信息不畅,中院不掌握情况,还是基层院的工作做得不扎实,没情况可反映,社会上对我们的这些做法没有什么反馈,看来,在司法为民方面,我们还是有很大的潜力需要去挖掘的。
(四)××*法院在审判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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