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精神和省文物普查第二阶段工作会议精神,我局文管所在州文管所的协助下,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普查工作,县政府对我县文物普查工作高度重视,把文物普查专项经费列入地方财政预算,下拨文物普查专项经费,省文物局拨出4.3万元文物普查专项经费。共调查登记不可移动文物151处,其中新发现102处,复查16处,古建筑21处,纪念建筑6处,岩画22处,古道3处,摩崖石刻22处,石棺墓10处,古遗址18处,乡土建筑11处,近现代建筑及代表性建筑13处,矿冶遗址1处,水利设施1处,其它3处,其它7处。
文管所还积极配合省考古研究所专家到我县进行丽香铁路、镇至县城铁路沿线、小中甸水库淹没区、镇至江边村工程改扩建、214线至上桥头二级公路改造工程沿线的文物调查工作。
2、积极推进迪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积极对全县范围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了调查研究。经县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专家委员会的鉴选、论证、评审、推荐后,将藏族服饰、纳西纺麻技艺、藏医传承人向?初称江楚和藏族民间工艺“哔垫”传承人张继王四个项目列为第二批县级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项目,积极做好向上申报工作。6月四个项目列入迪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8月藏族服饰、纳西纺麻技艺二项列入省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
3、积极做好第七批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申报推荐工作
根据国家、省文物局调研组到我县开展文物保护调研工作的部署和安排,在认真研究分析我县文物保护项目的基础上,拟定茶马古道、金沙江岩画为我县申报第七批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并全部通过省级评审,正在推荐申报国家级保护单位,同时,做好相关的文字材料、绘图、照片等工作。
(三)切实加强文化市场监管,初步建成全县充满活力的文化市场管理体系
近年来全县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遵循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服务,为广大人民服务的宗旨,按照《文化市场管理条例》严格依法执政,依法办事,廉洁自律,文明执法,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责任意识,完善管理机制,把全县文化市场的繁荣与发展作为工作重点,以进一步创造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促进我县藏区的社会稳定,并进一步全面落实好省、州、县安排部署的“扫黄打非”专项行动和各项文化市场监管工作。
1、根据省“扫黄打非”办的有关文件精神以及全国“扫黄打非”办最新通知精神和要求,认真执行《第一批低俗音像制品清缴月(217)种》通知和第二批200多种清缴通知和第三批有关加强清理整治音像制品及打击低俗盗版等的通知精神,结合当地实际我局市场股通过加强日常和专项治理文化市场环境,做到了如下几点:1、第一季度1—3月份,共出动累计人次为251人次,检查音像制品167家次,歌舞及娱乐场所106家次,书报刊亭167家次,收缴到非法音像制品683盘件,收缴到非法书报刊39本,责令整改6家;第二季度4—6月份,累计出动174人次,检查音像制品店累计162家次,书报刊店累计76家次,演出市场及歌舞娱乐市场65家次,收缴非法盗版图书、音像光盘392(件),责令整改10家;第三季度7—9月份,累计出动人员(音像、书店、歌舞厅)共计360人次,检查音像店100家次,书报刊店累计48家次,歌舞娱乐及演出市场92家次,收缴到图书音像制品非法盗版等1550件;第四季度10月份人出动人员24人次,检查歌舞厅及娱乐场所36家次,书报刊店、亭26家次,音像制品38家次,收缴盗版电影光盘24件。同时,由于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