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多单位(部门)的协同联动。为了使省科技厅的反腐倡廉建设形成协同联动的格局,建立了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制定了《省科技厅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工作规则》,由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督促检查各单位、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展情况,研究部署新的工作,提出工作要求等。 年,由计划处、条财处、各专业处、驻厅监察室、中介机构协同联动,组织开展了科技项目的中期检查评估工作;由人事处、驻厅监察室、机关党委协同联动,完成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推荐、考察等工作;由条财处、人事处、驻厅监察室、机关党委等协同联动,对原省高创中心的历史遗留问题进行了清理,并提出处理意见。省科技厅反腐倡廉协同联动的工作机制初步形成,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六是建立了特邀监察员制度。省科技厅建立了特邀监察员制度,从政府部门、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中聘请了25名特邀监察员。特邀监察员通过参与相关工作和活动,对科技项目的立项、中期检查、验收等环节的工作进行监督。 年,驻厅监察室组织18名特邀监察员对33个项目的中期检查评估进行现场监督,填写了33份监察报告表,提出了许多意见建议,促进了我们的工作。特邀监察员的监督,对拓宽监督渠道,加强行政监察,维护廉洁高效,起到了积极作用。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进一步完善特邀监察员制度,充分发挥特邀监察员的民主监督、桥梁纽带、参谋咨询作用。
(五)落实责任制,切实履行“一岗双责”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的一项基础性、全局性的制度。科技管理系统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龙头”工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抓好本单位、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各单位、各部门根据实际,成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紧密结合科技管理工作的实际,抓住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的工作,年初研究制定反腐倡廉的重点工作任务,抓好责任分解,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把责任分解到责任人,把任务落实到部门;年底进行责任制检查考核,对认真落实责任制,并取得显著成效的给予表彰奖励,对落实责任制不力,并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责任追究。在反腐倡廉建设中领导班子正职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班子其他成员协助正职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并对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体系基本建立。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把反腐倡廉融入科技管理业务工作之中,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实现反腐倡廉与科技发展相互促进。通过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明显效果,昆明市科技局 年、 年分别获得了昆明市级机关作风评议行政管理部门类第二名和第一名;昭通市科技局 年机关作风建设被评为优秀,并得到奖励。
二、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深刻理解加强科技管理系统廉政工作的重要意义
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形势和深刻变革的国内形势,面对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挑战,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任务十分艰巨,科技创新支撑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显得尤为迫切,云南省委、省政府对科技工作提出了更高的目标,同时也给科技发展创造了前所未有的条件。科技管理系统在任务加重、条件改善、经费增加、权力增大的同时,风险和责任也相应增加。反腐倡廉建设面临新的形势和任务。
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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