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村集体也要大力扶持,尽其所能给予支助。同时,卫生部门要尽快着手建立社会捐助的长效机制,鼓励和动员各单位、各部门和个体工商企业、社会有识之士积极捐助,特别是要动员那些近年来靠国家政策发展壮大起来的私营企业积极捐助,回报社会,帮助因病致贫返贫的农民尽早走出困境。合作医疗农民个人统筹部分的资金筹集工作实行乡镇一把手负责制,乡镇党委政府领导要带头落实筹集驻点村的合作医疗个人统筹部分资金。要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号召力,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农民的健康互济意识。为保证弱势群体享受到同等的合作医疗待遇,旗人民政府决定,农村五保户和年均收入500元以下的农村特困人口的合作医疗个人统筹部分由旗级财政承担。各乡镇要本着对旗委、政府负责,对人民群众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这部分人的调查核实工作,既要使政策范围内的人员合理享受政府优待政策,又不能让政策范围外的人员变相享受优待政策,绝不允许在执行政策时出现偏差,由此引发的基层矛盾,乡镇主要领导承担全部责任。https://
(四)严格运作管理。
一是要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执行合作医疗的有关规定和管理办法,本着公开、透明、简化程序、易于操作、监控有力的原则进行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合作医疗基金实行收支分离、管用分离、用拨分离,各渠道筹集的资金都要及时存入专用帐户,并按照专款专用、专户储存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使用,严禁挤占和挪用,切实提高基金管理的安全性和使用效率;二是要按照方便农民的原则,简化和规范报帐程序,决不允许出现农民为了报销一点药费东奔西走,花费大量的精力和财力,甚至花费超过药费的现象;三是旗乡两级合作医疗管理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把关,坚决堵住运行过程中的漏洞,准确界定减免和报销补偿范围,该报的一分不能少,不该报的一分不能报,让农民群众对我们的工作认可和放心。
为保证我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健康有效运行,要把合作医疗制度的监督和审计工作落到实处。各有关部门和乡镇要把合作医疗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等列为政务公开、村务公开的主要内容,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合作医疗资金要由审计部门每年进行一次专项审计并公布审计结果,同时要受人大、政协、群众的监督,以确保资金的正常运行,合理使用,真正做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农民群众得到实惠,保证参与合作医疗的农民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五)加强协同配合。
合作医疗的成功推广单靠一个部门的努力是难以奏效的,各部门必须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卫生部门作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主管部门,要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体系,承担指导、培训及检查落实等任务;要加强对旗乡村医疗机构的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降低医疗药品价格,执行药品招标采购和跟踪采购;要借此契机,进一步规范村卫生室的管理,通过合理布局,完善医疗卫生三级服务网络建设;全旗的村卫生室要实行药品购进、价格、服务、财务及人员统一由乡镇卫生院管理的“一证五统一”管理机制。财政部门要保证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各项公务费用,保证补助资金按时足额到位,并监督资金使用情况。民政部门要协助解决五保户、特困户等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动员社会各界资助合作医疗。宣传部门要大力宣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重要意义,宣传互助共济、风险分担、一人有病众人帮的新型合作医疗运作模式和好处。药品监督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保证药品质量,杜绝假劣药品对农民群众的危害。其它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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