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扎;对外出可疑对象要深入追查,一经查实,就地结扎。二要严格落实结扎措施。对正常形成的二女户对象必须保证在孩子出生当月实施结扎,对贻误时机造成外逃的,谁宽限,谁负责,如若查实,要对有关责任人严厉处理,决不姑息;对本县及流出本市以内的二女户对象,结扎手术必须在县计生服务站做,严禁在其他卫生部门和外县结扎。各级计生部门要排除一切干扰,不论那个部门、那个单位的人出面求情,都要毫不松动,果断落实结扎措施,决不答应发生违纪问题。三要靠实工作责任。各级计生办主任是二女户形成的第一责任人。对于因入户访视不扎实,跟踪监控不得力,致使没有二女户形成的乡镇,要追究乡村计生办主任的责任;对因乡党委、政府重视不够,支持不力,导致二女户形成而未结扎的,要严厉追究党政“一把手”的责任。按照《合水县2007年度计划生育工作考核奖惩办法》有关规定,对二女户结扎完不成农业人口1‰比例的乡镇,取消当年的计划生育受奖资格。在上级部门对计生工作的考核抽查过程中,发现有虚假二女户结扎现象的乡镇,取消其当年县级综合奖及各类单项奖的评奖资格,并要严厉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同时,对计外怀孕要做到发现一例、处理一例,从源头上杜绝计划外生育的现象发生。
(三)坚持依法行政,加大征费和打击“非法”工作力度。要
依法查处违法生育行为,通过加大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力度,形成强大的社会震慑力,教育广大群众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有关政策。在征费工作中,必须严格按照《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标准征收,绝不答应搞一次性处理,严禁以“计外出生、虚报抱养”的方法逃避处罚、随意降低征收标准、征少报多、虚开发票等现象发生。各乡镇要抽调精兵强将组成征费组进行集中征费,对缴款确有困难的群众,可进行分期、分批缴纳,不可强制征收;对有缴款能力,拒不缴纳的“钉子户”,要及时整理上报起诉材料,提请县法院依法强制执行。县法院要全力支持配合这项工作,年内力争按每乡镇至少2起案件的标准完成计生征费案件的查办任务。要切实加强计划生育财务治理工作,各乡镇的计划生育资金治理要做到帐务齐全,治理规范,专款专用。审计局、人口局要联合定期对乡镇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及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要切实抓好“性别比”专项治理工作,严厉打击“非法”行为。严格落实县政府《关于严厉打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的通告》精神,对非法鉴定胎儿性别、非法实施人工终止妊娠以及遗弃、溺杀女婴等违法犯罪行为,要果断予以查处;对构成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每个乡镇年内要至少查处1例“两非”案件。卫生、药监、公安、工商、人口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切实加大对b超、终止妊娠药物和开展计划生育手术的监管力度,强化对孕产期妇女的检测和随访,对孕情非正常消失的妇女,要密切关注,紧追不放,一查到底。要建立婴儿死亡报告制度,对新生儿、婴儿死亡的,由计生办主任负责,亲自带领乡、村计生专干和妇科大夫组成3人以上的工作组进行实地查看,
并要做好调查笔录及相关证实、证据的收集工作,杜绝假死亡事件的发生。
(四)明确工作职责,积极落实计划生育各项优惠政策。今后,
农村独生子女领证工作要逐步放开,对于孩子未满16周岁且本人要求领证的,各乡镇要及时予以办理。所有农村独生子女领证户孩子满16周岁为止每年可享受120元的父母奖励费,并一次性办理600元的养老储蓄。另外,对当年生育一个女孩并采取长效节育措施的领证户一次性奖励5000元,对符合二孩生育条件自愿放弃生育指标并采取节育措施的领证户一次性奖励4000元,所需经费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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