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入到位了,但这只是表面现象,具体投入情况我不说大家都心知肚明。可以说投入不到位已经是一个不争的事实,特别是乡镇财政投入严重不足,个别地方根本就没有投入,乡镇计生办的正常运转靠的就是征收社会抚养费。这种情况的存在,使乡镇计生办成了事实上的“经济实体”,其直接后果就是放水养鱼、以罚放生,这是个别地方工作滑坡、人口失控的主要原因,也是人口计生工作的症结所在。五是利益导向机制需要加强。有些单位和乡镇将国家制定的奖励优惠政策束之高阁,没有很好落实;有些相关部门出台的优惠优先政策只是为了应付检查考核,根本就没有落实。六是宣传教育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最突出的表现是只重视了环境宣传和活动宣传,和群众面对面的宣传不够,宣传品进村入户普及率不高,少数地方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流于形式。七是“关爱女孩行动”需要要进一步加强。我县从去年开始启动“关爱女孩行动”,从实施一年来的情况看效果并不明显,没有达到创造亮点和品牌战略这个目的。
人口计生工作质量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提高的问题。从全县2009年三分之一村的调查结果分析全县人口计生工作质量,主要存在三个问题。一是人口计划的主要指标完成得不够好。调查政策生育率为84.54%,出生统计准确率为82.67%,出生二孩率为43.84%,措施落实率为95.68%,措施及时率为84.15%,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证率为64.32%,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落实率为74.8%,计划生育手术免费率为88.74%,以上指标均与工作目标均有不同程度差距,个别指标差距相当大。因此,确保人口计划主要指标的完成是我们2009年工作和重点和难点,解决的好坏将直接关系到明年4月份全省监控调查我市的成绩,各乡镇、各单位务必引起高度重视。二是已婚育龄妇女漏管现象不同程度的存在。根据计划生育统计报表,2009年度我县已婚育龄妇女数为10.09万人,人口总数按照目前通用的54.2万计算,已婚育龄妇女占总人口的比例为18.54%,如果已婚育龄妇女占总人口的比例按省一类县的标准不低于20%计算,目前我县的已婚育龄妇女应为11.09万人,漏统近8千人。以“四普”资料推算2009年底我县23岁—49岁女性为11.8万人,而目前我县已婚育龄妇女数为10.09万人,相差1.78万人。三是存在女性新婚漏报现象。从2000年以来计生统计报表数字来看,新婚对数由2000年的2189对逐年减少至2009年的1195对。而以“四普”资料推算,每年进入婚期人数却逐年增多,2009年计生统计报表新婚对数1195人,民政局统计新婚对数为1820人,二者相差625人,而与2009年进入婚期人数3809人相比,则相差2609人,若以新婚人数占总人口10‰左右推算,则我县应新婚人数与上报人数相差3973人。四是已婚育龄妇女孩次构成与控制二孩生育政策的要求有差距。已婚育龄妇女孩次构成是一个时期指标,它用以衡量一段时期以来该地的计划生育状况。从统计报表数字分析,我县已婚未育妇女呈逐年下降趋势,由2000年的4096人,下降到2009年的2987人,一孩妇女比例2002年以来亦呈逐年下降态势,与此相对应的是二孩及以上妇女比例由2002年以来呈逐年上升趋势,这种现象与我省控制二孩率政策相矛盾,连年来报表上报二孩出生逐年减少,而二孩及以上妇女比例却逐年升高,说明相当一部分妇女已不符合政策生育了二孩甚至多孩,这些出生事实上根本就没有上报。五是康检质量不高,个别地方流于形式,四项手术任务还比较大。去年春、秋两次计划生育集中服务流动,全县共完成四项手术6509例,其中引产993例、流产1324例,结扎2348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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