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的《关于医疗保健机构和接生单位履行计划生育职责有关问题的通知》(惠东卫[2009]101)等文件的有关要求,认真履行计划生育工作职责分工。县人口计生局、县卫生局要分别由一名副局长负责本系统计生服务机构和卫生医疗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直医疗机构由一名副院长负责,各镇卫生院院长、计生服务所所长要负责本单位此项工作的监督管理工作。
2、要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县卫生部门的计划生育职责包括如下九个方面:一是要严格执行孕检和接产时查验《计划生育服务证》制度、孕检和接产实名登记制度、凭计生证明引产制度、婴儿出生情况及时通报制度等;二是协同计划生育部门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指导、质量监督及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指导医疗保健单位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负责处理卫生系统节育手术事故及有关的群众来信来访;三是与计划生育部门联合组织实施有关计划生育科研项目技术鉴定;协助、支持计划生育部门做好有关计划生育科研项目的实施;四是协同计划生育部门组织节育手术并发症的鉴定与治疗;五是支持、协助计划生育部门办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所、室;与计划生育部门共同做好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知识的宣传、咨询和技术服务工作;六是教育医务人员主动配合做好计划外怀孕对象的思想教育工作,督促其落实补救措施;七是各医疗保健机构和接生到单位在接收孕产妇、围产期保健、待产(急产除外)时,必须凭《计划生育服务证》(即已办理生育登记或审批手续的,下同)方可给予办理有关手续。对无《计划生育服务证》前来产前检查、待产、生育的按计划外怀孕处理,及时通知该医疗保健机构所在地的计划生育部门,并配合计划生育部门按规定对当事人进行处理,动员其落实补救措施;八是教育和督促医务人员不私自为计划外怀孕对象接产;加强医德、医风教育,督察医务人员不得做假手术、开假证明、搞假医学鉴定。对搞假手术、假证明、假医学鉴定和接收无证待产生育的孕产妇(急产除外)、擅自做胎儿性别鉴定、保胎结扎的医务人员、医疗保健机构以及无证执业的机构和人员,应当及时进行查处,并将结果通报当地计划生育部门;九是切实执行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省卫生厅和省计生委规定的手术费收费标准,督促各医疗单位不准乱收费。
3、紧密配合,严格把关。卫生部门履行计划生育职责所涉及的工作政策性、业务性较强,工作难度较大,卫生、人口计生部门必须紧密配合,共同把关。为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县决定从这个月起由县、镇人口计生部门派出工作人员到有关卫生医疗单位进行业务联络。县人口计生局和平山街道办事处分别派2名工作人员到县直卫生医疗保健机构,各镇必须确保每个卫生院和接生单位至少有1名联络员,协助把好计划生育关。各联络员必须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协助卫生部门严格把好《计划生育服务证》、《居民身份证》及《准予终止妊娠证明》等证明证件的查验关。各级医疗保健机构要严格执行孕检、接生实名制和通报制度,严格执行b超使用管理及凭计生证明施行终止妊娠手术和报告制度,严格执行婴儿死亡报告制度。各镇计生办要主动与当地镇卫生院沟通协调,做好计生信息通报的收集工作。对政策外怀孕的对象要动员其及早落实补救措施;对政策内怀孕的,计生办要主动为其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确保政策内怀孕的对象及时持有《计划生育服务证》。
4、要加强检查督促,确保实效。县人口计生局、县卫生局要抽调人员组成联合督查组,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镇卫生院、县直医疗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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