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制度建设和规范管理。县计生局和各乡镇要认真研究好乡镇计生服务中心以钱养事机制的管理创新,并报县政府研究同意后实施。要积极争取省、州业务部门支持,加大对县站、乡镇服务中心设施建设经费投入,进一步改善县、乡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条件。今年县计划用以奖代补的形式促进2个乡镇服务中心达到规范化的标准。
二是积极组织开展避孕节育优质服务、出生缺陷干预和生殖道感染干预“三大工程”,切实提高妇女和婴儿的健康水平。全面开展生殖健康教育项目工作,认真做好妇女病查治工作,关注男性生殖健康,加强性病和艾滋病防治工作,推广使用安全套,对艾滋病病毒携带者及艾滋病患者生育行为进行全程干预。进一步加强对药具工作的管理,确保各类避孕药具免费及时发放。
三是继续加强和完善乡镇、村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网络和经常性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包保责任制,建立经常性的工作机制。把工作思路及时调整到通过优质服务来引导群众自觉自愿地实行计划生育上来,牢固树立“服务第一”的思想,强化以服务求作为的意识,变群众被动接受服务为主动要求服务,把群众是否满意,是否接受作为衡量优质服务工作质量的标准。
四是按照“强化县站、提高乡镇服务中心建设、创建一流的服务”的总体思路,全面加强县、乡技术服务网络建设,充分发挥县服务站宣传教育、技术服务、信息咨询、人员培训、药具发放“五位一体”的服务功能。进一步规范服务程序和质量标准,推行“上门服务零距离,免费服务零收费,承诺服务零误差”的“三零”服务模式,全面提高优质服务水平。
(四)加强依法行政,理顺计生工作秩序。各乡镇要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程序,对计划外生育者及时足额征收社会抚养费。今年我们将在社会抚养费返还上进一步研究政策,加大对乡镇的返还力度,提高返还比例。法院要积极配合,对拒不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典型强制执行,达到执行一例,教育一批,带动一片的效果,维护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尊严,使社会抚养费征收真正起到教育惩戒作用,遏止计划外生育。对违法生育的国家工作人员和党员干部,严格按照省《决定》精神和相关法规从严处理,并对其所在单位当年在各类评先时“一票否决”。进一步强化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严肃查处“两非”案件。严厉打击遗弃女婴以及私自取环和出具计生假证明、做计生假手术等不法行为。建立举报制度,设立举报电话,对举报人给予奖励,对违法人予以严肃处理。
(五)加强管理服务,突破流动人口难点。各乡镇要进一步加大对流动人口的计生管理和服务,突出人性化管理,对流动人口与常住人口一样,坚持“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优质服务”的方针,为她们提供计生免费服务,免费办理《婚育证明》,逐步建立以现居住地为主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体制。按照“谁出租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建立起党政负责、部门配合、群众参与、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要继续坚持“一包一”包保责任制和“六个一”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村级流动人口管理机制,加大外流婚育妇女重点对象清理清查,核实登记流动人口台帐,进一步强化县直职能部门管理力度,加大办证、验证工作力度。公安、工商、计生等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及时沟通,建立定期信息通报制度,共同抓好流动人口计生工作。
(六)坚持以人为本,落实好利益导向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