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县民政局实行业务指导的格局,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组织上改变了按行政隶属关系管理的模式,将全市民政系统的精神文明建设进行了新的整合,这是继1997年市局组织的“学雷锋,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十佳’评选”活动,向区县民政系统延伸后的一次大的变化。至此,全市民政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进一步有机地融合在一起。
从精神文明建设的主要活动形式来看,全市民政系统已初步形成了争创不同层次的文明单位、军(警)民共建先进单位、文明行业、青年文明号和巾帼文明岗,以及学雷锋,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十佳”六个方面。据不完全统计,全市民政系统曾获得全国文明单位称号的共有12个(市局系统4个),获得首都文明单位称号的共有47个(市局系统由13个),其中市第一社会福利院已连续八年被评为首都文明标兵单位。全市10所光荣院均被评为首都文明单位,其中房山区和门头沟区光荣院获得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被评为区县级文明单位的共有64个。*市接受救灾捐赠事物管理中心等5个单位被评为市委政法委文明服务示范窗口单位。全市民政系统现有30个与部(警)队建立共建精神文明的单位,获得了全国和*市以及区县级的军(警)名共建先进单位的称号。最近,市第二社会福利院与空军航空博物馆一起被评为全国军(警)民共建先进单位。
二、民政系统开展精神文明建设的基本经验
(一)、领导高度重视,把精神文明建设纳入首都民政事业发展的综合评价指标,是首都民政系统精神文明建设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
25年来,民政系统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新的形势下,进一步抓住机遇,开拓进取,迎接挑战,使民政工作保持了持续发展的动力,民政事业开辟了更加广阔的前景。
各级领导对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高度重视。首先是认识到位,眼光长远,能从面向新世纪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大意义,从上至下形成齐抓共建的领导格局。全市民政系统的精神文明建设从80年开始,从扶育、助哑、帮残做起,到党群组织结合齐抓共管,争创活动不断走向规范化,一直到紧紧围绕实现“新*、新奥运”的战略构想,开展争创首都文明行业活动,打破了行政隶属关系,精神文明建设从市局向区县延伸,创建工作层次清晰,不断深
化。
(二)、重心前移,贴近基层,贴近实际,突出以人为本,把树形象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载体,是推动首都民政系统精神文明建设不断拓展的重要环节
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要突出以人为本,把树形象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载体和突破口,一个由下至上再由上至下,两个积极性结合,两头齐用力的精神文明建设格局成为*市民政系统精神文明建设的一大特点。去年政治工作会议上,局党委提出:“树党员形象,做为民楷模”口号,要求每一个共产党员发挥先进带动作用,争当为民服务先锋。各行业把文明服务、诚信服务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把加强设施建设、提高服务档次作为服务的基础;把服务至上,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作为追求的目标,在优质服务中体现以人为本的人文理念,体现群众至上的工作要求和标准。
(三)、多方发动,资源共享,齐抓共建,形成合力,是首都民政系统精神文明建设保持生机和活力的重要基础。
首都民政系统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实践告诉我们,精神文明建设是一个有着广泛群众基础、生机勃勃的事业,需要多方发动,调动各方面的资源,齐抓共建,形成合力。
首都民政系统有着丰富的共建资源,一是干部来源很重要的渠道来自部队,二是民政业务又与部队有着天然的联系,军警民共建为精神文明建设搭建了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