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收受贿赂的行为。通过专项治理,坚决遏制商业贿赂蔓延的势头,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企业行为和行政权力,加快建立防治商业贿赂的有效机制。
(二)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处学校乱收费和挤占、挪用、截留教育经费行为。认真清理整顿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乱加价、乱收费等问题。继续纠正在征收征用土地、城镇房屋拆迁、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损害群众利益,拖欠建本文来自设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以及面向农民的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问题。严肃查处安全生产领域的失职渎职和腐败问题,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频发势头。要以预防煤矿重特大事故为重点,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强化企业安全生产责任,政府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安全督察职责,加大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力度。要严肃查处安全生产事故背后失职渎职、官商勾结的腐败问题。要继续协助相关部门保持对私挖滥采打击的高压态势,继续清理和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问题。
(三)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工作的力度。要围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抓好《国务院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行政许可法》的贯彻落实,充分发扬民主,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严格执行监督制度,重点加强对各级领导机关、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实现监督工作的制度化和程序化。前一阶段,为进一步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区监委已经出台了《阳泉市郊区关于加强行政效能建设的若干规定》(试行)。对各级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中,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工作制度,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工作不作为或作为不到位,影响机关工作秩序和效能建设,导致损害管理和服务对象合法权益、在群众和社会中造成不良影响等行为,作出了明确的处理规定。下一步要认真开展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依法追究行政执法责任,全力保证区委、区政府各项决定的贯彻执行,全力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
(四)继续推进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各项改革和制度建设。依靠制度惩治和预防腐败,是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根本途径。我们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进一步健全法制,进一步健全党内民主制度,进一步完善纪检监察制度,进一步加强干部监督管理制度,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财政管理、投资体制、干部人事制度以及司法体制、金融体制等方面的改革,重点要继续深化四项制度改革。一是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大力推进审批制度改革,解决政企
(五)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认真查办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要继续重点查办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违纪违法案件。着重查处建设工程、土地使用权出让、物资采购以及教育、专项资金管理等领域的案件。严肃查处领导干部支持或伙同其亲友非法敛财;司法人员贪赃枉法、徇私舞弊;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