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强和改进行政监察工作,是维护群众根本利益,构建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监督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遵守国家法令,严格履行职责,依法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稳定,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和谐相处的社会是行政监察机关的神圣职责。行政监察工作搞好了,就能有效的促使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自觉遵守国家法令,严格规范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权力的运作,制止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化解矛盾,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当前,尽管我区各级行政监察机关在解决加重农民负担,征收、征用土地,城镇房屋拆迁以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监督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依法行政、实行阳光政务、阳光工程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侵害群众利益、办事不公、暗箱操作、"吃、拿、卡、要"等现象仍然屡禁不止,群体性上访事件时有发生。这些现象的存在极大的损害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影响了党群、干群关系,挫伤了群众的积极性,阻碍了经济的发展,与建立和谐社会背道而驰。因此,必须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监察工作,充分发挥行政监察机关的职能作用,切实加强行政权力的监督,从根本上解决办事不公、权力滥用和各种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只有这样才能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促进和谐社会的建立。
(五)加强和改进行政监察工作,是新形势下更好地发挥纪检监察职能,不断开创反腐倡廉工作新局面的必然要求。行政监察所承担的一项主要工作,就是从改革体制机制制度入手,规范制约行政权力,这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一个重要举措。实践证明,腐败的源头问题多发生在行政权力的运行中,发生在行政工作的重要业务环节中。切实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行政监察工作具有职能上的优势。这些工作从行政监察的角度去推动落实,把廉政要求和任务分解贯穿到各部门的具体工作中,有利于加强政府对反腐倡廉工作的领导,有利于强化党政监督部门的整体合力。所以,我们要深刻认识和把握新形势下反腐败斗争的规律,充分发挥行政监察的职能优势,创新体制、机制和制度,推动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
二、突出重点,加大力度,更好的履行行政监察职能。
今年全区行政监察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中央纪委、省纪委、市纪委六次全会精神,紧密围绕中央提出的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推进、突出重点,开拓创新、注重实效的原则,全面履行《行政监察法》等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进一步加大执法监察工作力度,促进依法行政,维护群众利益,保障科学发展观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以严明的纪律,保证政令畅通。
(一)要把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作为今年反腐倡廉的重点。近年来,商业贿赂在一些行业和领域蔓延,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毒化政风、行风和社会风气,滋生腐败行为和经济犯罪,已成为经济社会生活中的一大公害。在最近召开的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上,中央决定,今年要在全国集中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这是一项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全局的重要工作,必须采取切实有力措施,坚决加以治理。要着力解决公益性强、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问题;重点治理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以及资源开发和经销等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一方面要坚决纠正企业事业单位及中介机构在经营活动中,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的不正当交易行为;一方面要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突出查办大案要案,重点查处政府机关公务员在其中利用行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