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例》的各项配套措施,确保监督到位。三要建立健全办事公开制度。进一步完善政务、事务、厂务、财务等办事公开制度,尽快形成较为完备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为反腐倡廉工作提供有效的制度保障。
第三,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进一步规范权力的正确行使。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是有效预防腐败的关键,也是对干部的关爱。对此,我们要高度重视,重点完善能够实现有效监督的体制机制。特别是要研究制定符合新城实际的监督制度,比如我们会上出台的《关于进一步转变作风,优化投资环境,规范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行为,积极推进项目建设的规定》,就是一个很好的开端。纪委等相关部门在今年的工作中要不断创新,加大这方面的工作力度。在权力的监督上要做到“三个结合”。一要把对权力的科学配置与对领导干部的有效监督结合起来。加强对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对“一把手”的监督,综合运用各种监督手段,使各级“一把手”的从政行为能够经常处于党组织和党员的监督之中,确保组织和人民赋予“一把手”的权力能够正确行使和运用。二要把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结合起来。深入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鼓励党员讲真话、讲实话、讲心里话,使党员更好地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要拓宽监督渠道,发挥人大、政府专门机关、政协、司法机关的监督作用,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形成监督合力。三要把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结合起来。建立健全谈话诫勉制度,扩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建立健全审计结果的处置机制,使监督的关口前移。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主动接受上级组织、班子成员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决不允许任何人凌驾于组织和人民之上。在这里,我代表区委常委会郑重承诺,真诚欢迎全区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以及全区人民和社会各界,对区委常委特别是我本人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
第四,坚持深化改革,切实从根本上防治腐败。坚持用改革的办法解决产生腐败的深层次问题,是有效预防腐败的根本途径。要加大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力度。抓紧制定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干部实绩考核评价标准,完善干部考核、考察的制度和方法。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扩大民主,加强监督,防止考察失真、“带病提拔”等问题。要加大组织处理力度,对一些群众反应强烈、问题比较明显,矛盾比较突出的单位和相关班子成员,要采取组织措施,予以调整。要继续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清理、取消
第五,坚持惩防并举,切实加大惩治腐败的力度。惩治和预防是反腐倡廉工作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两个方面。惩治有力,才能增强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和监督的威慑力。要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特别是大案要案。以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滥用权力、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案件为重点,严厉惩处腐败分子。要严肃查处利用审批权、人事权、司法权违纪违法的案件;严肃查处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违法案件;严肃查处各种以权谋私,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处领导干部收钱送钱、参加赌博以及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谋取非法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一句话,凡是凭借手中的权利阻碍新城发展,借发展之机中饱私囊,破坏发展大局,败坏新城干部队伍形象,给新城干部队伍抹黑的人和事,一经发现,坚决处理,绝不姑息迁就。
三、切实加强领导,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实效
反腐倡廉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