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分;镇容镇貌整洁卫生,得分;驻地主要街道无乱摆摊点的现象,经营有序,得分;驻地无乱搭乱建现象,得分。
五小城镇规划(分)
⒈组织工作:
由规划国土局、建设局负责考核。
⒉考核内容分
一规划编制分
①乡镇域总体规划分
考核乡镇提供规划图件资料,考核乡镇域总体规划的编制情况。规划已编制,并通过论证评审的,得分;规划已编制,未经论证评审的,得分;已着手规划编制,未完成的,得分;没有实质性进展的,得分。
②乡镇驻地总体规划分
考核乡镇提供驻地总体规划图件资料,考核乡镇驻地总体规划编制情况。规划已编制,并通过论证评审的,得分;规划已编制,未经论证评审的,得分;已着手规划编制,未完成的,得分;没有实质性进展的,得分。
③乡镇专业规划分
考核乡镇提供乡镇专业规划图件资料,考核乡镇专业规划编制情况。乡镇专业规划每缺一面扣分,直到扣完为止。
④村庄规划分
村庄规划年内完成的,得分,每降低个百分点扣分。
二规划治理分
①乡镇规划集中统一治理分
考核乡镇建设项目审批手续规范情况
,即“一书两证”的发放情况。“一书两证”发放率达的,得分,每降低个百分点扣分,直到扣完为止。
②村镇规划治理分
考核乡镇村镇规划治理职能、治理制度规范情况。村镇规划治理制度健全,强化村镇规划治理,职能到位,治理规范的,得分;治理不够规范的酌情扣分。
③绿线管制分
考核乡镇绿线管制制度实施情况。抽查一条主要交通干道或规划区内一条主要街道,严格按诸政发〔〕号文件实施的,得分,每发现一处占压绿线的,扣分,直到扣完为止。
三执法监察(分)
考核用地建设规范情况。随机抽查××年度处建设项目,查阅有关资料,每发现一处“双违”扣分,每发现一处违法建设扣分,扣完为止。
四执行上级文件指示精神及上级业务部门部署任务分
考核执行上级文件指示精神及上级业务部门部署任务情况。较好的,得分;较差的酌情扣分。
⒊考核办法:
由规划国土局、建设局抽调人员组成检查考核小组,听取各乡镇的村镇规划工作汇报,查看有关档案资料和有关现场。
六纯加减分项目
⒈组织工作:
由县监察局牵头,县委组织部、县文明办、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办公室、县建设局、县环保局、县规划与国土资源局、县民政局、县安监局、县经管局、县计生局、县信访局共个部门参与,每参与部门派出一名懂业务的同志负责进行考核。
⒉考核标准:
参与考核的部门依据县委、县政府提出的考核内容及要求,结合本行业、本部门的工作实际,制定出考核表及考核标准。
组织部负责对农村党支部建设的考核。具体考核标准是:每出现一个无党支部书记的村扣分,每出现一个支部班子不健全的村扣分;村党支部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组织换届的,每出现一个扣分,组织换届不成功的,每出现一个扣分。
文明办负责对创建文明乡镇、文明单位、文明村庄情况的考核。具体考核标准是:年度内创建文明乡镇不达标的扣分,创建文明单位达不到的扣分,创建文明村庄达不到的扣分。
财政局负责对农业税收征收情况的考核。具体考核标准是:农业税收征收每低于分配任务(以计)一个百分点,扣分。
公安局负责对重特大刑事案件的考核。具体考核标准是:各乡镇(街道)发案率每高于全县发案率一个万分点,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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