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成县里下达的标准化饲养场畜禽出栏任务的计分,每增长(减少),加(减)分。
二完成县里下
达的新建标准化饲养场建设任务的计分,每增减处,加减分。标准化饲养场考核认定以县政府印发的《××县畜牧业标准化生产考核细则(县政府办公室明传电报号)》和县畜牧局制定的《标准化饲养场考核验收表》为准,得分超过分的为标准化饲养场。各乡镇(街道)将所需考核验收的标准化饲养场以文件形式报县畜牧局,县畜牧局组织考核验收小组进行验收,合格的登记备案,年终以备案的数量作为乡镇(街道)标准化饲养场的建设数量。
三完成县里下达的畜牧科技示范小区建设任务的计分,每增减处,加减分。畜牧科技示范小区认定以县政府印发的《××县畜牧业标准化生产考核细则》和县畜牧局制定的《禽畜科技示范小区考核验收表》为准,得分超过分的为标准化饲养场。畜牧科技示范小区认定由乡镇(街道)提出书面申请,提供小区布局图及简介、合作社章程、服务组织机构及人员、官方兽医机构材料,报县畜牧局考核和验收,验收合格的报县政府,由县政府命名。乡镇(街道)科技示范小区的数量以命名的数量为准。⒉种植结构调整(分)
一考核标准:当年新增经济作物面积占总耕种面积的,计分,每增减,加减分,(大田经济作物种植成规模低于亩、大棚面积成片低于亩和大拱棚面积低于亩不计分);当年冬暖式大棚栽培面积,较上年每成片新建亩加分,旧棚或新建成片规模低于亩的均不予计分。
二计算方法:
①乡镇(街道)种植结构调整工作考核分数当年经济作物总种植面积占农作物总种植面积比率较上年增长百分点×当年成片新建冬暖式大棚面积÷×。
②农作物总种植面积粮食作物油料作物棉花烤烟药材瓜菜果品大桑茶叶其他作物。
③经济作物总种植面积农作物总种植面积-粮食作物总播种面积。
④新建冬暖式大棚面积,以当年考核期间统计的结果为准,其它经济作物种植作物面积均以乡镇(街道)上报统计局的数据为准。
三考核办法:对各乡镇(街道)当年经济作物种植面积增长比率的考核,考核数据由县统计局出具,对新建冬暖式大棚的考核,采取现场逐一测量登记的方式,按考核标准实行分片打分。
⒊农业基本建设(分)
考核标准和办法:工程总量和投资以本年度投入最高的乡镇(街道)为分,其他乡镇(街道)按实际投入数与最高乡镇(街道)完成数的比值计算分数。工程规划分,工程设计施工分,用工政策分(投工数额不足或超出限额,按全县投工平均数,每增或减个项目,减分),工程效益分。乡村道路建设投入在小城镇建设指标内考核,故此不再考核计分。
届时考核辅以配套表格进行。
⒋植树造林(分)
一考核标准:以本年度实际植树造林和育苗面积最多的乡镇(街道)为标准分值,其他乡镇(街道)得分按实际完成数与最高乡镇(街道)完成数的比值计算。
二计分方法:完成年度造林、育苗计划,得基本分分,其中造林分,育苗分,超计划完成造林面积亩以上的乡镇,每超亩奖分。乡镇为植树造林提供现场会的,每提供一次,奖励分。完不成造林、育苗计划的乡镇,每少一项扣分,出现重大毁林案件的乡镇,每出现次扣分。累计分加附加分超过分的按分计算。
三考核办法:造林、育苗完成情况的考核期限为××年冬至××年冬的造林面积和育苗面积。根据各乡镇(街道)今年上半年造林、育苗结束后自查上报实际完成数(今冬进行的造林完成数,列入下年度考核范围,本次只考核整地挖沟工程量),组织专门人员逐乡镇逐项进行考核。
⒌农民人均存款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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