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地勘经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八)
昨天,##副局长代表局党委的工作报告中,对地质勘查和矿权经营工作已经做了全面的安排部署。这次会议提供讨论的“一个意见、两个办法”,体现了加强地质勘查和矿权经营的工作思路、要求、措施和办法。由于这次会议时间紧,大家没有对“三个文件”的讨论稿展开讨论,会后,各单位要在一周之内,组织专人,提出修改意见,反馈给局办公室,经修改后,提交党委审定,尽快下发执行。下面我就地质勘查和矿权经营工作再强调几点:
一、认清地质勘查工作的发展趋势
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地质工作一度萎缩。近几年来,非凡是近一、二年,地质工作由低迷逐步回升,要求加强地质勘查工作的呼声很高,多渠道投入地质勘查工作的势头强劲,对地质勘查工作的国家需求和社会需求明显增强,不少地方政府大力投资地质勘查工作,出现了可喜的局面。
从国家层面上看,投入地质勘查工作的渠道有:中国地调局的地质大调查经费以及各种专项经费,国土资源部(厅)的矿产资源补偿费,财政部的中心财政补助专项经费,商务部的援外经费以及发展和改革的专项经费等等。
从社会层面上看,一些国有大中型企业,股份制以及民营企业投入地质矿产勘查工作的也很多;外商投资矿业也出现了比较好的势头。
地质勘查工作的领域在不断扩大,由资源为主型向资源、环境并重型转发。农业地质、城市地质、灾难地质、环境地质、旅游地质等工作已经在全国展开。地质工作已渗透到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涉及到地方经济和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
山西省是矿产资源大省,能源重化工基地,生态环境脆弱,地质灾难频发,摆在地质工作者面前的任务十分艰巨而繁重。虽然我省的地质工作外部环境有待改善,但我们一定认清形势,树立信心,抓住机遇,发挥地质技术优势,为我省的经济建设和我局的地勘经济发展,在地质勘查工作中做出新的成绩。
二、认真做好地质勘查和矿权经营工作
从事地质勘查工作,前提是有地质勘查资质和矿产资源的探矿权,因此,一定要把这些基础
性的工作做好。
1、地质勘查资质以前没有分类分级,今年上半年国土资源部已在北京、河北等8省市开展了地质勘查资质注册登记的试点工作,全国性的地质勘查资质注册登记工作将要展开。13个专业分别按专业技术人员、设备仪器、资产等条件为甲、乙、丙三级,分类分级界限明确、要求条件较高。有关地勘单位一定要早做预备,摸清家底,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完善资质条件,确保本单位的主要专业获取甲级资质。
地质灾难有关资质以及其他资质,各单位要责成专人,对已获资质要认真维护与治理,使资质作用得以发挥;对未获资质或需升级资质,要创造条件,想方设法申报获取。
2、有了矿产资源的探矿权,才能依法开展地质矿产勘查和探矿权经营工作;有了矿产资源探矿权,也就有了矿产资源采矿的优选权。在局《关于加强地质勘查和矿产权经营工作的意见》中,对矿权,非凡是对探矿权的经营提出了明确的思路。目前需要各地勘单位注重问题一是要把现有的探矿权盘活,该维护的维护、该立项的立项,该流转的流转;二是要拓宽获取矿权的思路,可参与招拍挂,也可从他人手中买进,还可到省外、非凡是到西部申报获取;三是在矿权经营中,要防止低价转让、低价入股等现象的发生,积极探讨矿权转让的方式和途径,可采取协商转让,也可采取发布转让公告、竞拍的办法。
3、地质勘查工作的立项与实施,要害是要抓好立项质量和实施效果。地质大调查主要是区域性、基础性、公益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