们在“万事俱备”下再去实施那些理想的环境经济政策,只能边算账、边研究、边试点、边总结,联合各方力量,全面推动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环境经济政策体系框架。
1.绿色税收。环境税(绿色税)已被西方国家广泛采用。环境税主要是对开发、保护、使用环境资源的单位和个人,按其对环境资源的开发、保护、污染和破坏的程度进行征收或减免。一方面对环境友好行为给与“胡萝卜”,实行税收优惠政策,如所得税、增值税、消费税的减免以及加速折旧等;另一方面针对环境不友好行为挥舞“大棒”,建立以污染排放量为依据的直接污染税,以间接污染为依据的产品环境税,以及针对各种污染物的环境税。鉴于环境税收涉及面大,实施工作还需逐步进行。首先,要清除那些不利于环保的相关补贴和税收优惠政策。比如,按照国务院关于限制“两高一资”(高能耗、高污染、资源性)产品出口的原则,取消或降低这类产品的出口退税(率)。其次,研究融入型的环境税改革方案。比如,我们应重点研究有利于环境保护的企业所得税、资源税改革建议方案。第三,研究独立型的环境税方案。为有效降低重污染产业和产品的比重,国家环保总局正在研究对重污染企业或产品征收环境污染税的问题。
2.环境收费。国际经验表明,污染者上缴给政府去治理的费用高于自己治理的费用时,污染者才会真正感到压力。而如今,我国的排污收费水平过低,不但不能对污染者产生压力,有时反会起到“鼓励”排污的副作用。为此,我们要主动联合有关部门,运用价格和收费手段推动节能减排。一是推进资源价格改革,包括水、石油、天然气、煤炭、电力、供热、土地等价格;二是落实污染者收费的政策,包括完善排污收费政策、提高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促进电厂
脱硫、推进垃圾处理收费;三是促进资源回收利用,包括鼓励资源再利用、发展可再生能源、垃圾焚烧、生产使用再生水、抑制过度包装等等。3.绿色资本市场。构建绿色资本市场是一个可以直接遏制“两高”企业资金扩张冲动的行之有效的政策手段。企业融资的途径,一是间接融资,即通过商业银行获得贷款;二是直接融资,即通过发行债券和股票进行融资。对间接融资渠道,我们推行“绿色贷款”或“绿色政策性贷款”,即对环境友好型企业或机构提供贷款扶持并实施优惠性低利率,而对污染企业的新建项目投资和流动资金进行贷款额度限制并实施惩罚性高利率。简单说,一方面,环保部门应积极为银行部门提供相关项目的环境信息;另一方面,人民银行和银监会应配合环保部门,引导各级金融机构按照环境经济政策要求,对不同类型企业的授信区别对待,尤其对没有经过环评审批的项目不要提供新增信贷,避免出现新的呆坏账。与间接融资渠道相比,我们在直接融资渠道上的“招儿”应更硬。环保部门要联合证监会等部门,针对“两高”企业,研究一套包括资本市场初始准入限制、后续资金限制和惩罚性退市等内容的审核监管制度。凡没有严格执行环评、环保设施不配套、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要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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