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机会中的2/3来自中小企业;1988~1995年,欧盟每年平均新增25.9万个就业岗位,其中绝大部分是由职工100人以下的中小企业创造的:日本1986年中小企业的就业人数占总就业人数的76.5%。因此,我们要重视发展劳动密集型企业、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对创造就业机会和维护社会稳定的特殊意义。第三,要积极探索多样化的非正规就业形式,鼓励临时性、阶段性、季节性就业。第四,要加强劳动者技能培训,提高失业者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的再就业能力。最后,要完善劳动力市场体系,形成以竞争机制为基础,以价格信号为导向,全社会劳动力充分流动和双向选择的新机制。
建立社会保障体系,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医疗保险制度,完善失业保险和社会救济制度,提供最基本的社会保障,是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安全阀”和“稳压器”。因此,我们必须继续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将城镇从业人员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健全失业保险制度,实现国有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继续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扩大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健全社会医疗救助和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合理确定保障标准和方式,并逐步向农村覆盖。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补充保险,积极发展商业养老和医疗保险。
挣脱发展桎梏,加大经济体制市场化改革力度
●形势与任务
2009年经济体制改革也有新进展,国有经济结构调整和国有企业改革成绩明显,国有经济控制力、影响力和带动力进一步增强;资本、产权等要素市场发展迅速;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有新的突破,审批权力进一步下放;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垄断收入和非法收入得到一定遏制。但是,城乡体制分割,产权制度不健全,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和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任务还未完成,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不充分,要素市场发展滞后,市场秩序混乱,政府职能“错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薄弱,分配制度不合理和社会保障制度不完善等诸多问题仍制约着国民经济健康持续快速发展。因此,2009年必须强力驱动经济体制改革的车轮,为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改革动力。
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清除制约生产力发展的体制性障碍,必须从根本上改变计划经济时期形成的政府主导型经济发展思路,让市场成为经济发展的主体力量。这就要求继续深化市场取向改革,大力削减行政权力对市场运行的过度干预,不断扩大市场化资源配置的范围和领域;深化产权制度改革,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和公平竞争;积极推进政府改革和职能转变,为非政府投资、公民创业和自主就业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激发社会成员创造财富的积极性,增强经济发展的内在动力。
●2009年着力点
首先要继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调整国有经济的布局和结构,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体制,更广泛地推行以投资主体多元化为特征的股份制,实现政府公共管理职能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分开。其次,要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清理和废止限制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消除体制性障碍,为经济增长注入新的活力。第三,要改变城乡二元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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