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监督严密到位。经济适用住房是一项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德政工程,要做到“三个保证”:保证阳光操作,依法依规办事;保证工程质量,不能搞豆腐渣工程;保证对象选对,供应的对象必须是真正的符合条件的中低收入家庭。这项工作的具体操作我们嗅觉要敏锐,把握住结合点;腰杆要强硬,把握住敏感点;处置要果断,把握住关键点。各有关部门都要把经济适用住房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单位一把手要沉下身去,认真研究政策、制定措施、积极推进工作。做到一方面定期研究工作,解决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另一方面及时处理群众的投诉,自觉接受监督。一是群众监督。充分发动群众,对申请对象的家庭人口、家庭收入、住房状况、实际生活水平等进行评议,对操作程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做到举报有登记,件件有答复,保证群众的监督权落到实处。二是政务公开。通过三榜公示,实行办事程序公开化,不搞暗箱操作,对部门单位的工作实行阳光办公。三是行政监督。监察部门加强对部门单位的督查,预防和遏制不良行为的发生,对资格审核过程中违反廉政建设有关规定的行为严肃查处,做到有错必纠。四是责任追究。对违反规定购买到经济适用住房的居民,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领导小组将收回住房,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其本人承担;对工作中玩忽职守、循私舞弊等造成不良影响的工作人员,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同志们,为了更好的完成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工作,我们成立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领导小组,加强对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完善廉租住房制度的监管。领导小组由我任组长,和庚、宝成任副组长,房管、建设、发改委、监察、公安、民政、财政、税务、工商、劳动和社会保障、物价、国土、城管、人民银行、审计、重点工程监督办、公积金、康乐街办、供电、供水等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行政事务办公室于房管局,负责日常工作;设治安办公室于公安局,负责治理强揽工程、索要管理费、聚众闹事等违法违纪行为。
同志们,政府的责任是为老百姓分忧解难,经济适用住房工作涉及群众的根本利益,与广大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是政府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把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制度建立完善起来,让真正符合条件的中低收入家庭买得起、买得到经济适用住房,同时规范有序地发展房地产业,进一步促进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和繁荣,使我县房地产市场形成高中低价位相匹配的健康的市场模式,这是我们的职责。希望各部门、单位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树立科学发展观、求真务实、与时俱进、开拓创新,高要求、高质量的完成此项工作,为万载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做出新的贡献。我相信,只要我们认认真真把握政策,精心组织、精心引导、精心操作,我们不仅能保证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而且能妥善解决老百姓特别是弱势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我们推进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完善廉租住房制度工作目标也一定能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