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市场健康发展。在实施过程中,首先是突出让普通老百姓、特别是弱势群众得实惠,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要做到标准适度、功能齐全、经济适用、环境优美、便利节能、符合便民、利民的原则。同时又通过规范市场供需关系,规范市场交易规定,让房地产开发商有信心、有利益,在操作过程中充分体现他们的合法权益,积极培育发展房地产市场,有序地理性地繁荣房地产业。这样,群众的困难问题得到了解决,政府又没有背包袱,房地产商得到了利益,这是一个三赢的举措。
二、认真处理五个基本事项,努力提高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感
实事要办实、好事要办好是不容易的。建设经济适用住房是老百姓欢呼雀跃的好事,但我们最担心的是在操作上出问题。这项工作操作得怎样,政策能不能落到实处,走不走样,群众满意不满意,关键在我们的操作手、执行者。在推进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完善廉租住房制度工作过程中,主要应处理以下五个基本事项:
第一、思想高度统一。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完善廉租住房制度这项工作是县委、县政府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关注民生,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是关心和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行动,是为弱势群体办实事,履行责任的客观要求。住房问题作为人的最基本的生活需求,是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迫切需要解决的实事难事之一。随着我县住房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住房市场化进程的加快,住房消费成为居民消费热点,居民居住条件、居住环境有了较大改善。中高收入家庭由于经济条件优越,住房可以通过商品房市场购买取得,这是绝大部分的群众解决住房问题的途径,是社会分配公平公正的体现。然而,由于中低收入家庭难以买得起市场高价商品房,居民住房问题就不可能完全依靠市场去解决。因此,建立包括经济适用住房在内的住房保障体系,满足中低收入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既关系到低收入家庭的切身利益,也是我们义不容辞的重要职责所在,可以说中低收入家庭和最低收入家庭在相当长的阶段都会客观存在,只是随着我县经济社会的发展,所占的比例会越来越少。我们现在启动的是第一期、第二期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工程,以后我们还将按上级政府的部署启动第三期、第四期工程。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和完善廉租住房制度,就是要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让符合条件的中低收入家庭买得起、住得上基本住房,达到维护社会稳定,体现社会公平,促进社会和谐的目的。第一期、第二期经济适用住房我们的规划是200套1.7万平方米,力争在年内交付使用。第一期、第二期我们已经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包括调查研究、规划设计、住房选址、中低收入家庭标准的确定、最高限价的确定、购买程序、购买者资格认定标准等,这些都是前期的准备工作,还有大量繁杂的任务去等我们完成,这些任务已落实到各相关部门了,大家一定要引起重视,千万不能麻痹大意。工作中大家一定要把精神吃透,积极谋划,把工作做实,使群众满意。
第二、部门协调配合。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是我县2008年的3589目标之一,是县委、县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这项工程的建设不是仅靠哪一个部门单位就能完成得了的,需要各部门单位的共同努力、通力合作才能完成。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建设的牵头单位是房管局,而与之相关的业务工作还要靠相关的部门单位配合完成。所以大家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不能出现工作不力、互相推诿、互相扯皮的现象,更不能以任何借口设置障碍,这应作为一项严肃的纪律来遵守。我们要把这项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协同抓、工作人员具体抓的齐抓共管的局面。各部门单位都要立足自身职责,找准切入点,分工负责,协同配合,自觉服务,全力投身到这项工作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