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的情况,根据城市发展总体规划,拓展城市建设区域,缓解城区土地供应相对紧张的状况。四是严格控制集资、联合建房。机关单位、企业要按照前次城镇建设专题会的要求,一律不搞集资建房,不享受有关优惠政策;各镇街一律不准使用集体土地搞房地产开发或变相的房地产开发。
(四)关于化解镇街债务的问题。近年来,由于“三金三乱”、“普六普九”和部分镇街盲目追求政绩等原因,我市政府性债务不断增多,财政风险日益显现,经济社会发展受到制约,党和政府的形象受到损害。客观上讲,由于财力原因,政府性债务已成为困扰党和政府工作的难点之一。偿债工作绝不是简单的财政工作,而是事关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一项工作。大家要充分认识到,防范和化解政府性债务是我们为官一任、造福一方,打造诚信政府的内在需要;是不断提高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措施。我们要牢固树立“减负就是增收,还债就是政绩”的观念,坚决摒弃“新官不还旧债”的错误思想,以对人民负责、对历史高度负责的态度,狠下决心严格控制和积极化解债务,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偿债。具体做到四点:
(1)核实旧债,明确责任。对现有政府性债务,要组织力量进行一次彻底地清理、核实,全面、准确地掌握每一笔债务的具体项目、余额、利率和形成的时间、原因、依据、去向和归还期限等。按照“谁举债、谁偿还”以及行政首长问责制的原则,市镇(街)政府是消化镇村债务的主要负责人,要把清偿债务作为考核各级领导干部能力和政绩的重要方面,纳入年度综合考评。
(2)控制源头,杜绝不良新债。要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坚持做到不再发生新的不良债务;不再以任何名义为企业、事业单位贷款提供担保和抵押;不再用行政手段强迫搞产业调整;不再上没有落实投资的建设项目;取消不从实际出发、做表面文章的各类评比和达标活动以及要求镇街出钱配套的建设项目。要加强政府的法制建设和民主建设,防止镇街和部门重新产生“拍脑袋决策、拍胸脯担保、拍屁股走人”的“三拍”干部,要注意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对于举债问题,市委、市政府专门发过文件,那就是硬的纪律,就是红灯,就是高压线,一定要按照有关规定,坚决杜绝不良新债。
(3)筹措资金,鼓励偿债。对涉及到企业、单位或业主的政府性债务,按照“谁受益,谁负担”和“谁举债,谁还款”的原则,组织力量、采取措施,依法追收,要多渠道筹集偿债资金;切实加强财政收入征管,积
(4)加快发展,积极偿债。积极促进经济发展,加强财源建设,是财政脱困的根本出路。就全市而言,市里在广泛征求意见,积极研究政策基础上出台了关于配套费、土地出让金、人防费等有关费用收取的规定,还了政策的本来面目,可以说是把属于政府、属于人民的钱收归政府、收归人民,大家要理解,要支持,要配合。这些钱收好了,才有财力偿还债务,才有财力谋求发展,才有财力保障大家应有的福利。各镇(街)也要根据各自特点,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办事,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经济效益为核心,采取有力措施促进各具特色的镇域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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