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正确把握学会工作的重点
学会作为民间学术团体,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过渡时期即将结束,随着国家体制和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随着政府职能的逐步转变,其地位和作用越来越显现。去年省委2号文件,即《中共浙江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对科协工作领导的意见》指出,“学会(协会、研究会)的挂靠单位,要在保证人员、经费和活动场所等方面,支持学会开展工作。”省国土资源厅挂靠有13个学会、协会、研究会。我作为省国土资源厅厅长、省土地学会理事长和省地质学会理事长,在这样的会议上,还要强调一下学会的主要工作。
(一)继续加强学会自身组织建设。
组织是学会的基础,也是学会力量之所在。首先,要加强学会领导机构建设。学会领导机构,主要是会员代表大会及其选举产生的理事会。省土地学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及其选举产生的第二届理事会,任期已满,原定去年召开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后因种种原因,未能如期举行。学会已在着手进行各项准备工作,争取今年年内召开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并选举产生第三届理事会。希望全省土地科技工作者和土地管理工作者共同努力,全省国土资源系统上下一致,完成省土地学会换届选举工作。全省11个省辖市中,已有10个市建立了市级土地学会,嘉兴市土地学会筹备已久,可谓“万事俱备,只欠东风”,希望嘉兴市国土资源局尽早召开嘉兴市土地学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并选举产生第一届理事会,把嘉兴市土地学会正式成立起来,并开展活动。其余10个市级土地学会,凡任期届满的,要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并选举产生相应的理事会,把学会领导机构健全起来。县级土地科技学术团体,有玉环县土地学会,有丽水市土地学会各县级工作委员会,有宁波市土地学会各县级联络处,各地可以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建立相应的土地科技学术团体,请各市国土资源局和各市土地学会加强对县级土地科技学术团体建设的领导和指导,尽早形成一个省、市、县土地科技学术团体网络,上下促进,互相配合,取长补短,共同发展,把全省的土地科技工作推向前进。
其次,要加强学会办事机构建设。学会应按自身特点和工作需要,在理事会内部设立分支机构、工作机构、学术机构和办事机构。学会是非赢利性的民间学术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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