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依法普查、按时登记,确保普查工作顺利实施
一个星期后,正式普查工作就要开始,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必须充分估计普查工作中的各种矛盾和困难,在实施过程中,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强化宣传、提高认识。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省市经济普查办的要求,以宣传周、宣传日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充分运用广播、电视、宣传标语等形式进行大力宣传,通过宣传经济普查的重大意义、普查内容、普查方法和时限要求等,进一步提高普查对象对经济普查工作的认识。同时,各级经济普查机构要通过政府信息网和统计信息网等平台,及时传递信息和通报经济普查的进展情况,形成经济普查立体宣传网络,在全县掀起经济普查宣传新高潮,努力营造出领导重视、群众参与、社会关心、普查对象配合的良好氛围。
(二)规范操作,如实填报。各乡镇、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要求,把确保普查质量贯穿于普查工作的全过程。一是县级普查机构必须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控制的岗位责任制,对普查实施过程中的每个阶段和每个环节,都要实行严格的质量控制和检查验收,层层审核把关,层层检查验收,确保基础数据准确可靠;二是县乡普查机构要按照“实事求是、准确判断、科学处理”的原则,以单位普查名录数据为基础,严格普查程序,认真填报各类普查表格,在调查过程中,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工作方法,注重调查手段,确保普查数据和信息真实可靠;三是对县乡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依法获取的各类普查资料,各乡镇、各部门不得随意篡改,更不得编造虚假数据,否则,将按照《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严肃态度,依法普查。本次经济普查是国务院统一部署的全国性普查,责任重大,意义深远。各级普查机构要本着对工作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强化依法普查意识,大胆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在调查过程中,既要做耐心细致的宣传解释工作,争取普查对象的高度配合,又要向不配合普查工作的人员告知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其必须依法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积极配合普查工作。同时,调查人员要切实承担起为普查对象保密的义务。
五、切实加强领导,做到“四个确保”
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县乡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扎实开展工作。各乡镇和相关部门的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具体落实,强化工作责任制,确保经济普查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一)确保普查机构、人员落实到位。这次经济普查共涉及19个国民经济行业门类、90个行业大类、378个行业中类、875个行业小类的全部经济活动,是我县历年普查中范围最大、涉及行业最多、经济指标最复杂、工作难度最大的一次。要在较短的时间内,及时、准确地摸清我县境内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以及众多个体经营户的基本情况,这是一项极其庞大而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各乡镇、各部门必须确保普查机构、人员落实到位。
(二)确保经济普查工作成员单位协作配合到位。全县经济普查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切实发挥领导和组织协调作用,实现县乡上下联动,部门相互配合,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普查任务。
(三)确保经济普查队伍的素质提高到位。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是本次经济普查工作的直接组织实施者,其思想认识、工作态度和业务素质如何,将直接影响到整个普查工作的质量。因此,要求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要有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认真学习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