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24日发文,批准*大学对“*企业集团”进行改制,设立“*有限公司”。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和教育部于11月19日批准了*有限公司的《组建方案》和《章程》。目前我们已经完成了新公司的工商登记注册,取得了营业执照。
*有限公司由新设立的“*大学经营资产管理委员会”代表*大学行使股东权利,委员会向公司派出了董事会、监事会,形成了完整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是按照《公司法》成立的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20亿元人民币。*大学作为公司的股东,以所投入的资产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代表学校统一持有、经营、监督和管理经营性的资产和股权,是所投资企业的出资股东,通过向所投资企业派出股东代表或董、监事,对这些企业行使出资人的权利。公司将用企业经营的模式和手段来进行全校企业的规划、布局和归并、调整,支撑企业的发展,建设好*科技园。股东对公司经营业绩的考核,关键指标是实现利润总额、资产增值率和对股东的投资收益回报。2002年,*产业的经营总收入为115亿元,实现利润6.4亿元,上缴国家税费5亿元。
教育部周济部长在最近一次讲话中谈到:“高校产业正面临发展机遇,应采取更积极的态度,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观念,更快地发展。”我们将遵循这一精神,按照“积极发展、规范管理、服务社会、加大回报”的方针,继续推动*科技产业的快速发展。
下一阶段*产业的主要发展思路是:
1、继续依托*大学,从事科技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创造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不断打造新的经济增长点,保持企业健康的、可持续的发展。
2、围绕主业发展方向,通过资产(股权)的优化和重组,进行产业整合以及产品结构的调整。
3、继续按照“技术+ 资本”的模式,采取吸收兼并、出让股权、参与企业的资产重组和股份制改造等各种方式,加强与社会企业的合作,推动地方经济发展。
4、建立良性的投入撤出机制,在较大的经营规模、较大的经济收益和较大的股东收益回报的前提下,进入企业发展的“动态平衡”状态。
5、加紧实施海外战略。引进优秀的企业管理和技术开发人才,加大产品和技术的出口,组织“海外*”,建立海外研发和经营基地。
校办产业是一个新生事物,有机遇,也存在很大的风险。它的发展模式和运行规律还要靠我们不断的探索。但是我们坚信:校办产业的方向是正确的。高校产业是对中国教育事业的推动和促进,是对大学扩展为社会服务功能的一大贡献。我们有信心通过努力,让校办产业沿着正确的方向持续、稳定地发展下去。
各位领导、各位来宾:今天的成立大会,也是向参加制定《指导意见》,并直接指导和推动*大学企业改制和规范化工作的国务院办公厅、体改办、教育部,以及原国家计委、原国家经委、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科技部、财政部、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总局、中国证监会及北京市的相关主管部门的改制工作汇报会。在这里,我要代表*有限公司,再一次向这些部、委、办、局和在座的各位领导表示诚挚的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