域对商业贿赂危害性的认识,纠正错误观念,形成反对商业贿赂的良好社会氛围。要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和省纪委七次全会、省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学习《建设部治理建设系统商业贿赂实施方案》和相关配套文件,充分认识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工作责任心和紧迫感,为开展工作奠定思想基础。
第二阶段,从5月1日至8月底,为自我检查纠正阶段。要组织督促本项目部各施工处,对不正当交易行为和存在接受商业贿赂的情况进行自查,摸清不正当交易行为的底数,掌握所涉及岗位、人员的基本情况。自查要坚持原则,严肃对待,防止走过场。对群众反映强烈以及频繁发生商业贿赂的单位,要深入检查,实事求是地反映存在的问题。对自查出的问题,要根据错误事实、情节轻重、影响大小和认识态度等,予以区别对待。对情节轻微的,以批评教育和自我纠正为主;对虽有问题,但能主动说清并认识错误的,可以依据有关规定从轻、减轻或免于处分;对情节严重、态度恶劣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对防范商业贿赂的规章制度不完善的,要抓紧查漏补缺。自查自纠的重点领域主要包括工程计划、材料招标投标、资质审批等。
第三阶段,从6月1日至8月底,为集中整改阶段。各单位要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认清危害,找准根源,认真进行全面整改。主管部门要认真查找监管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改进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
第四阶段,从9月1日至11月15日,为重点检查阶段。项目部要对各施工处自查自纠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对拒不自查自纠、掩盖问题的,从严处理;对只做表面文章、敷衍塞责,自查自纠流于形式的,要督促其尽快复查;复查仍不认真的,要依纪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健全机制,加强监管,努力从源头上防治建设领域的商业贿赂
治理建设领域商业贿赂,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任,既要集中时间开展专项治理,又
要常抓不懈,坚持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努力从源头上防治商业贿赂的发生。
一是建立健全企事业单位自律机制。督促建设系统企事业单位健全内控机制,加强对经营、采购、计量等重点环节,以及管理、财务等重点人员的监管,防止因商业贿赂作假账行为,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积极推行反商业贿赂承诺制,教育引导各单位坚持依法经营,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平竞争规则,自觉抵制商业贿赂。加强对职工的职业道德教育和管理,坚决制止利用工作职权指定材料设备供应商的行为。
二是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要加强监督工作的宣传教育,使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对监督的性质、作用和要求有正确的认识,形成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的良好氛围。要突出重点,加强对班子成员和各施工处长、劳务队伍负责人等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监督。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坚持廉政谈话制度,完善述职述廉制度,不断扩大党内民主,防止不廉洁行为发生。
四、切实加强对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组织领导
治理建设领域商业贿赂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难度大的工作,项目部必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治理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一是健全机构,落实责任。项目部成立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朱见同志任组长,王兆刚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各科室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在项目部综合办公室,翁程亮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我们要把治理公司和项目部的商业贿赂工作列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体部署,与政治经济社会工作统盘考虑,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党风廉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