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含糊,不能打折扣。各级各部门要把目标任务再细化、量化,分解到具体单位,落实到具体责任人。要进一步完善利用外资的考核奖励办法,根据考核对象不同的职责,分类设计考核内容,改进考核方式。不仅要考核引资数量,更要考核引进项目的质量、开工率、投产率、贡献率,进一步提高考核的刚性和有效性。要强化监督机制,加强对招商引资工作的跟踪督查,每月通报县区、部门和重点企业的招商引资进度,并与项目挂钩,防止水份,注重实效。
四是服务环境要更优化。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强烈的“亲商、安商、富商”的理念,在坚持重要外资项目协调绿色通道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健全招商引资责任帮办和跟踪服务机制,对引进的项目从立项审批、注册登记到开工建设、竣工验收、生产经营等各环节手续都要明确帮办负责人,负责全程引导、代办、协调,提前介入,出谋划策,主动服务,优质服务,让外商放心,使外商满意。机关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一盘棋意识,以改革开放大局为重,破除门户之见,冲破利益束缚,正确处理好管理与服务、依法行政与指导协调的关系,在服务发展的目标下,执行好政策规定;在提高办事效率的原则下,执行好有关程序;在支持促成的前提下,寻求改革创新的办法,真正以创新的思维、科学发展的理念、灵活有效的做法来处理好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基层和外商需要解决的问题,做到调查研究主动办,跟踪服务及时办,政策控制变通办,找上门来马上办,重大项目优先办。行政服务中心要在现有基础上,按照精简、透明、高效的原则,不断适应规范行政的要求,适应投资者的要求,适应经济发展的要求,进一步深化改革,简化审批手续,减少办事环节,履行服务承诺,提高服务效率,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切实做到服务零距离,规范零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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