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找根源的基础上,建立健全相关的
规章制度,以规范领导班子和各级干部的行为。我们要求参加教育整顿的每一个干部,都必须写出一篇理论联系实际的体会文章,适当时候组织交流学习体会。
五、明确标准,确保实效。我们明确提出,衡量教育整顿是否取得实效,主要标准有:一是精神进一步振奋。干部增加了干劲,班子增加了合力,队伍增强了凝聚力。发展意识、机遇意识、创新意识进一步强化,思想观念有新的解放。二是作风进一步转变。群众观点更加牢固,“四实”作风得到弘扬。深入实际、深入群众,脚踏实地、埋头苦干,解基层之所难、谋群众之所求,成为全体干部的自觉行动。工作方式、工作方法有新的改进。三是纪律更加严格。各项工作制度进一步健全,纪律观念进一步增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进一步严明。模范遵守纪律更加自觉,违纪现象得到制止和纠正。
四、开拓创新,争做“三个模范”
开拓创新,是事业心和责任感的体现。只要我们认准了对人民、对社会有益的事,就要敢于开拓,不怕困难,不回避矛盾,在不断开拓的过程中提高工作质量,开创工作的新局面。为此,在全局范围内提倡做好“三个模范”。一是严己宽人,做维护团结的模范。团结是一种生产力,团结出战斗力、凝聚力。团结首先是班子的团结,要万般珍惜良好的团结局面,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维护团结。团结是建立在理解的基础上形成的,没有理解就不能有团结,无论什么事情,都要多沟通、多理解。每位副局长都是物价局的局长,而不是某个处室的局长,搞决策乃至工作运行,要站在大局的高度去操作,只有这样才不会出现熟悉上的差距,更不会有个人之间的摩擦,通过班子团结的深化来影响带动整个队伍的团结。全体干部都应互相支持,互相爱护,顾全大局,维护团结,互相理解,互相谦让,不说不利于团结的话,不做不利于团结的事。同事之间要赤诚相见,与人为善,共同进步,做到共事先共心,以诚待人,豁达大度。同志之间要常换位思考,善学人之长,勤补己之短。用谦虚的作风、宽广的胸怀、无私的品德,努力做到政治上互相信任不猜疑,思想上互相交流不隔膜,工作上互相支持不拆台,有失误互相谅解不推诿,生活上互相关心不冷漠,团结一致,创新发展,争取更大进步。二是遵守规章,做执行纪律的模范。总的来看,我们的干部基本素质是好的,大家兢兢业业地工作,为确保我市物价工作在全省乃至全国物价系统的先进位次做出了积极奉献。但也应当看到,工作纪律差,要求自己标准低;要求自己不严格,人坐不住,心沉不下,忙于交际应酬;迟到、早退、遇事不请假等问题,在我局个别同志身上不同程度地存在。这些问题靠什么解决,一是靠教育,二是靠自觉,三是靠纪律。作为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和执法机关,假如容忍这些问题长期存在下去,既是对物价事业不负责任,也是对干部队伍不负责任,更是对人民群众不负责任。因此,要求大家从自身做起,严守纪律,步调一致、令行禁止。要下级服从上级,局部服从整体,部门服从全局,在局党组的带领下,一心一意干事业,全力以赴谋发展。三是勤奋努力,做开拓工作的模范。价格工作涉及群众的衣食住行,关系千家万户,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息息相关。全体干部职工要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思想,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中涉及的各种价格矛盾和问题,如群众反映强烈的“上学难”、“看病难”、“住房难”等。当前非凡注重保护弱势群体的利益,妥善处理好涉及失业下岗人员、进城务工农民切切身利益的价格和收费问题,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权为民所用”,把有没有处理好发展市场经济与维护群众利益的关系,作为衡量党员和干部是否真正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一个重要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