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备专(兼)职乡镇船舶安全治理员,切实落实水上交通安全治理工作经费,明确安全责任,严格落实责任制。二是明确工作责任。水上交通工作是不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单靠一个或几个部门是不够的,需要社会各方面的参与和配合。各有关乡和相关部门要互相配合,进一步明确乡镇船舶安全治理责任,安全生产监督治理部门要负责做好水上交通安全监管的综合协调和监督指导工作;交通及海事部门要负责做好水上交通安全运营行业的安全治理工作;公安部门要依法查处阻挠执法的违法行为;其它各有关部门也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逐步建立起高效的协调机制,努力保持我县水上交通安全的平衡态势。
五、突出重点,继续抓好重点时段、船舶和水域的安全监管工作。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不放松,对重点时段、船舶、水域的安全治理不放松,坚持“严”字当头,狠抓安全措施的落实不放松,进一步强化现场监管力度,确保重点时段、船舶、水域的生产安全。要强化重点时段的事后监督,在庙会、节日等重点时段,对渡口的监管情况,包括乡管员、乡镇干部和海事机构人员值班情况、群众过渡人数和秩序、渡工在岗和渡船情况等,由乡镇政府和海事处及时上报县安委办。继续开展打击“三无”船舶、超载船舶活动,维护水运市场秩序;建立规范的船员教育培训体系,提高船员的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继续加强航运企业和船舶安全治理体系审核发证工作,不断提高航运企业和船舶安全治理自我约束、自我完善的能力。
六、进一步夯实基础,增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一是加强安全治理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安全监督治理手段,提高事故预防和救助能力;二是加快水上安全治理信息化建设,积极创造条件,推广实施船舶电子签证,充分利用现代化手段,切实加强水上安全保障工作;三是继续按照“三个一点”的办法,积极筹措资金,更新、改造乡镇客渡船舶,改善渡口安全设施;四是开展农村渡改桥试点和渡口码头的标准化建设,稳妥推进农村渡口改建工程。五是实行重大水上交通安全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六是实行海事机构安全治理人员包到渡口河段和有关学校制度。定期不定期对涉渡学校的中小学生进行水上安全知识教育。
同志们,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社会对水上交通安全工作也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我们要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政治高度,进一步提高对水上交通安全治理工作重要性的熟悉,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全力做好水上交通安全治理
工作,积极营造良好的水上交通环境。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