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考核标准
(1)领导班子:无条件执行上级决议,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单位安全稳定,没有大规模群体性越级上访事件,模范遵守廉政制度,没有违犯党纪、政纪的现象。
(2)领导干部:政治素质和专业水平高,组织协调能力强,能够正确行使权力,廉洁从政,顾全大局,把上级的精神同交通工作实际紧密结合,创新思路,工作开展卓有成效。
(3)公务员:依据《公务员法》,全面考核公务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
优秀:正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工作实绩、思想品德、政治理论水平、工作作风等表现出色,成绩显著。
称职:正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熟悉或比较熟悉业务,工作积极,能够或比较好地完成工作任务。
基本称职:德才表现较差,在考核中介于称职和不称职之间。
不称职:政治、业务素质比较差,达不到任职的基本要求,责任心不强,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
4、考核结果运用
考核结果要依据《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与干部使用、年度评选、工资职务晋升挂钩。在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优秀、称职等次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晋职、晋级和晋升工资,并发给一定数额的奖金。国家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降职、辞退等处理,年度考核工作结束后,按照国家公务员管理权限将考核结果存入本人档案。
县交通局每年召开一次表彰大会,对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公开表彰,在评选推荐省、市、县级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工作者等方面,将优先考虑获奖单位和个人。
(三)精神文明建设
1、指导思想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县委县政府“1234”工程建设为主线,紧紧围绕交通发展、改革、质量、廉政和安全工作主旋律,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思想道德建设为重点,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努力提高职工队伍素质和文明程度,为我局三个文明建设,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强有力的思想和组织保证。
2、精神文明建设的具体目标
在确保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的同时,通过深化创建内涵,提高创建质量,强化内部管理,巩固创建成果,以争创全省文明子系统为目标,不断改进交通服务意识,增强职工的整体素质,做好各项工作,进一步推动文明单位向高层次发展。
3、精神文明建设的具体方法和措施
(1)加强领导,严密组织。县局成立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局党组书记、局长任主任,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对创建工作的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专门负责精神文明建设的日常性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建立完整规范的创建活动档案资料,制定出创建工作计划,对创建内容进行明确分工,各股室各司其职,团结配合,保障创建工作高效运转。同时,创建工作要与创建“优质文明服务窗口”、“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职工之家”以及争创文明股室、文明家庭、文明职工等创建活动结合起来,促进创建工作。
(2)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把“两手抓,两手都要硬”落到实处。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是文明单位建设的核心,也是完成各项工作的有力保证。领导班子建设着重要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认真落实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贯彻党的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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