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等外级公路,道路隐患多。前一段时间,县政府已划拨20万元专款用于道路隐患的整改。下步工作中,交通和道路养护部门要多方筹集资金,增设交通标志、标牌,进一步加强主干线道路隐患特别是道路交通事故多发(危险)路段的整治的同时,努力改善县道、乡道、村道现状,改善通行条件;继续推动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家庭的“五进”工作;大力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遵章守法的自觉性和自我保护能力,是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的治本之策。负有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职能的相关部门,要切实肩负起道路交通安全宣传的职责任务,多形式、多层次、多途径地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努力解决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根本性问题。
(四)加大重点路段的巡查力度,强化公安派出所的管理职能
一是公安交警部门要以交通流量较大的盐电线、水麻线盐津段、柿花线和交通事故多发(危险)路段、城市主干道为重点管控区域,加大巡逻检查力度。特别是盐电线,冬季已临近,冰雪路面将会突出,加之坡长、坡陡,安全隐患相当大,应重点布控,加强管理,确保各种车辆安全通行。
二是今年8月份,我县公安派出所已经全面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这是省公安厅针对近年来我省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高发的严峻形势和县乡道路、乡村道路失管失控突出的实际,为了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整合警力资源,全面构建社会防控体系,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由专业化向社会化转变的进程,结合公安“三基”工程建设和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实施的一项重大举措。《云南省公安派出所全面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和《盐津县公安派出所全面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对公安派出所及其民警的管理职责、权限、管辖路段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全县公安派出所民警要切实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职责,在乡镇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领导下,狠抓落实,认真开展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工作。
三是加强队伍建设,严格认真执好法。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全部公安工作,队伍建设是根本、是保障”。 这句话有普遍性的指导意义,我们就是要进一步提高自己的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增强素质,政治要过硬,业务要精通,纪律要严明,作风要优良,执法要严格、公正、文明。决不允许粗暴执法和在执法中有违法的现象发生。这次参与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也是对我们这
(五)强化机关单位车辆管理,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各乡镇、各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车辆管理制度,加强本单位机动车特别是载客车辆管理,大力清理整顿公车私用行为,加强本单位驾驶人的安全教育。对机关单位车辆违章行为要重罚重处,不能讲情面,从而杜绝单位车辆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六)落实专职交通协管员,加强队伍建设
一是我县各乡镇道路交通安全监管队伍人员严重不够,对乡村道路交通的安全做不到位。在乡村道路上,农用车辆、三轮车违章载人违法行驶现象经常出现,屡禁不止,一旦发生事故,后果将非常严重。因此,经政府研究决定,将从交警大队抽调安排给每个乡(镇)派出所三名专职交通协管员,专职从事本辖区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人员和经费的调配由交警大队统一安排。
二是由各乡(镇)牵头,公安、交警、农机、运政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大监管力度,强化路检路查。
三是由于我县道路交通安全监管队伍素质参差不齐,队伍的整体水平都有待进一步提高。因此,加强对各乡(镇)、安监、公安、交警、农机、运政等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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