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任务相当重,为了做好这项工作,三月初省政府召开了电视电话会议,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并作了具体安排,国家和省先后对这次换届选举又进行了业务培训,总的来说,全县村民委员会第六次换届选举的任务和要求已经明确。在这里,我重点强调以下几点:
第一,要坚持严格依法办事,保证换届选举依法进行。
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在法律上已经有了明确规定,有法可依、依法选举是前提。但对工作质量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稍有偏差就会违法,就会出乱子,就要引发群众上访。所以,我们在具体操作中,要排除各种干扰,坚持依法行政。在具体指导工作时,也要坚持依法实施,排除各种阻力。衡量这项工作好坏的标准就是看换届选举能不能保证依法进行,也就是说我们所有的工作环节和工作步骤是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和《吉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规定进行,这是我们搞好这次换届的工作准则。
第二,严格履行操作规程,确保证每个环节不出漏洞。
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是广大村民共同参与、法律性很
强的一项工作,必须严格按选举过程中法律所规定的每一个环节和所完成的时限,既不可拖延时间,又不可走捷径,非凡是在选民登记上和候选人酝酿过程当中,必须遵照选举办法中所规定的要求去做,在投票和秘密划票上更要严把操作规程。今年规定不设流动票箱,集中投票,这样就必须维护好秩序,使选民不受任何干扰去投上自己庄重的一票。《选举方案》和操作规程中对换届选举有关问题规定很细,要认真加以研读,决不答应在选举过程中出现违规或违法现象,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第三,以换届选举为契机,推动村民自治深入发展。
民主选举是村民自治的重要前提和基础,这项工作在我县已初步走上了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村民自治已取得了许多经验,得到了国家的认可。下一步工作,就是要在农村基层建立民主治理制度,全面实行村民自治。今年省人大常委会刚刚颁布实施了《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为全面开展村民自治提供了法律依据。各地要抓住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这一有利时机,以搞好村务公开为重点,把村民自治开展起来。一是在民主选举的宣传发动阶段,在重点宣传换届选举的同时,也要对村民自治有一个完整的理解,这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民政部门已经印了宣传单,要分发到每家每户,使其达到家喻户晓,真正使村民懂得实行村民自治的目的、意义和方法,学会用法律维护并正确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二是在选举实施阶段,要积极引导选民选举那些遵纪守法,民主作风强,热心为村民办实事、好事的人。要求候选人在竞选演讲时,必须公开向广大村民依法承诺,任期内如何带领群众致富奔小康,如何开展民主治理,如何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等等。三是在建章建制阶段,要指导各地完善以村民代表
会议为主要载体的民主决策制度;完善以村务公开、民主评议为主要形式的民主监督制度;完善以《村民自治章程》为主要内容的民主治理制度。保证开展村民自治活动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四是在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结束后,要乘势依法成立村务公开监督小组,使村务公开有效地置于村民监督之下。
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保证换届选举工作顺利完成
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是事关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件大事,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农村的稳定,关系到农村各项事业的发展和“三个三”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