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单位。这里有四个问题要注意把握好:一是各级领导干部,主要指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即县直部、办、委、局及乡镇副职以上领导;生产和工作第一线党员主要指直接从事生产、科研、教学等工作的党员、县直党政领导机关和乡镇的股以下党员干部、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二是上述代表构成的各项比例中,妇女代表、少数民族代表的比例是必须要达到的,其他均为指导性比例,最终以选举结果为准。三是代表候选人的差额比例按20%计算,只能入不能舍。四是县党代会代表应尽量减少与省、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交叉。适当的代表构成比例要求,是保证代表的广泛性,体现党员职业、性别、民族等分布情况和特点所必需的。各选举单位党组织在推荐提名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时,就要注意各方面代表的构成比例,按照县委分配的代表名额,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既要保证代表质量,不降低代表条件,又要尽量使县委提出的代表的各项比例要求圆满达到。
(三)发扬民主,严格程序,真实体现选举人的意志
党代表的选举,要充分尊重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民主权利,动员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积极参与党代表的选举,把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行使民主权利的积极性调动好、发挥好、引导好、保护好,使代表产生的过程成为对党员进行民主集中制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的过程,成为充分发扬党内民主的过程。发扬民主离不开一定的程序,严格程序也有利于充分发扬民主。一定要把发扬民主与严格程序贯穿于代表选举工作的始终。根据《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和县委《通知》规定,县第十次党代会代表按照以下程序产生:第一,选举单位按照分配的名额和各方面代表比例,采用自下而上的方式提名,经过充分酝酿协商,根据多数党组织或多数党员的意见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这个阶段应当让绝大多数党员直接参与。第二,选举单位对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初步考察,要注重考察他们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在群众中的公认程度,尤其要考察他们在关键时刻和重大原则问题上的政治立场和政治倾向,在征求所在单位和有关方面的意见后,向县委组织部汇报,再由县委组织部统一组织考察。第三,选举单位召开党委全体会议,按不少于应选代表20%的差额比例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报县委审批。第四,选举单位召开党代表大会、党代表会议或党员大会,对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充分酝酿,根据多数选举人的意见确定候选人进行选举,选出的代表报县委审批。在代表产生的全过程中,都要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充分体现选举人的意志,不能硬性要求必须选什么人、不能选什么人,要使代表的产生建立在充分发扬党内民主的基础上,建立在坚实的群众基础之上;要使我们选举代表的工作,经得起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的检验,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四)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县第十次党代会代表选举工作圆满完成
党代表的选举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政治性和政策性很强,必须切实加强领导。县委成立了县第十次党代表大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由赵清云同志任组长,黎仁寅、姚湘武、罗建南、曾晓桃、沈志定、陈建平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人事安排工作小组、代表选举工作小组、报告起草工作小组、会务准备工作小组、宣传工作小组,在县委常委会领导下,具体负责县党代会的各项准备工作。各级党组织尤其是各选举单位党组织,对搞好党代表的选举负有重要责任,一定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把党代表的选举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来抓。
县委《关于中国共产党××县第十次代表大会选举工作的通知》对县党代会的代表名额及分配原则,代表条件、代表的产生办法和产生程序等都作出了明确要求,是搞好代表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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