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构建农村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村民自治的有序开展,全市农村的总体形势是好的。但必须看到,由于缺乏制度的有效约束,村级管理工作中也出现了一些矛盾和问题。比如,一些地方村干部作风不民主、个人说了算,村级组织软弱涣散,发展思路不清,凝聚力、战斗力不强等等。这些问题如果不妥善解决,必将影响农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影响到农村和谐社会的构建。实践证明,只有真正依法办事,群众完全能够选好自己的当家人,选出来的干部也能认真贯彻上级的指示精神,只要切实转变政府职能,乡镇政府与村委会的关系也完全能协调好,农村工作不但没有增加阻力,而且增添了新的动力和活力。因此,各级党委、政府必须牢牢抓住村委会换届选举的有利时机,按照中央提出的村级组织“抓五强、创五好”的目标要求,认真做好这次换届选举工作,努力做到选好人、建设好队伍,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的新农村打下坚实的基础。
第四,搞好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更是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农村社会稳定的需要。“稳定压倒一切”。当前,我市农村整体形势是好的,但也有一些地方群体性上访有增无减,干群关系长期比较紧张等等。究其原因,我看主要是我们少数干部工作方法简单,作风粗暴,甚至以权谋私,违法乱纪,引发群众不满。尤其是对一些土地处置、村务公开、村务管理等方面缺乏透明度,群众对干部缺乏信任感。这是引起不稳定因素的主要矛盾。通过依法实行民主选举,规范了村委会的用人机制,使干部的行为受到村民的约束和监督。村民的选举权和罢免权,时刻提醒着村干部,自己的权力是全体村民给的,促使他们只能用手中的权力为全体村民服务,不能用手中的权力谋取私利,自觉树立公仆意识,促进干部作风的转变和廉洁自律,有利于解决干部腐败问题,消除群众的不满心理,使干群关系从根本上得到改善。由于村民能通过正常渠道表达自己的意志、保护自己的利益,这就会减少各种非理性行为的发生,使大量矛盾化解在基层,大量问题解决在基层,使农村稳定有了根本保障。
二、落实政策,把握关键,确保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中办发[2002]14号文件)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全省第六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陕办发[2008]21号文件),对搞好换届选举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全市第六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榆办发[2008] 号)对本次换届选举提出了具体安排和要求,各县区要认真地贯彻执行。在工作中,要牢牢把握好三个方面问题。
一是必须保障和尊重农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实践证明,只有充分保障和尊重农民的民主权利,选出来的干部才能充分体现民意,才能对农民负责、为农民服务,群众才会满意,集体经济才会得到发展,农民收入才会不断增加,农村社会才能保持稳定。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基层干部的教育和培养,使他们以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为准则,正确认识和对待村委会换届选举,积极支持和保障农民群众行使民主权利。在选举过程中,要做到充分尊重农民群众的个人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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