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人标准条件,保证人选质量。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根本目的是选出干事创业、奋发有为、造福于民的村级班子。为此,一定要正确处理好坚持候选人标准条件和充分发扬民主的关系,深入细致地做好工作。一要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候选人的标准条件,正确引导群众,该选什么样的人,不该选什么样的人,让群众真正负责地把好选人关。二要做好宣传工作。对制定出的候选人标准条件,选举前由各村居选举委员会提交村居党员大会、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要上墙公布,广泛进行宣传,教育村居民正确行使法律赋予的民主权利,不受物质利益的诱惑,严格按照候选人的标准条件选择自己的当家人。三要严把候选人的资格审查关。各村居选举委员会都要成立候选人资格审查小组,对群众推选的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对照标准条件,搞好资格审查和人选的考察。要严把候选人标准条件关,防止将那些借机抬班子、存在问题、心术不正的人选进村居班子。对不符合标准条件的候选人初步人选,要在正式选举前,建议或通过村居民选举委员会依法按程序取消资格,以保证新当选的村居民委员会成员的质量。
㈢要充分发扬民主,切实保障好群众的民主权利。选举权是村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赋予每个选民的最核心的民主权利。事实上,哪个人素质好、品行正、想干事、会干事,谁当干部最合适、最放心,群众看得最清楚,也最有发言权。为此,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群众,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充分保障群众的民主权利,让选民依法自主选择当家人。
㈣要严格程序,依法规范操作。换届选举是一项法规性、程序性很强的工作。各包点指导组在具体工作中一定要严格按程序办事,依法规范操作,做到应有的程序一点也不能变,该走的步骤一步也不能少,群众的权利一点也不能截留。在这方面,在座的各位,头脑一定要清醒,要当“明白人”,不能图省事、怕麻烦,更不能搞“变通”,“走过场,办糊涂事”。为进一步规范这次换届选举工作,街道办事处印发了《实施方案》和工作流程,每个步骤、每个环节都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做出详细的规定。希望大家认真学习,研究深、研究透,抓好贯彻落实,依法按规定的程序操作,重点要把握好选举委员会人选关、推荐关、选民登记关、候选人提名关、选举大会选举关,确保换届选举工作程序严密,操作规范。对不按规定程序操作、出现问题、引发群众性上访的,
㈤要严格控制两委干部职数,大力推行交叉任职。实行“两委”成员交叉任职是减少村居干部职数,减少财政支出的有效措施之一。这次换届选举,一定要最大限度地精简干部职数,最大限度地减少享受固定补贴和误工补贴的人数,使村居“两委”成员交叉任职的比例、村居书记与主任“一人兼”的比例达到市、区规定的70%、80%的目标要求。在工作中要着重把握好以下几点:一是要在换届时严格掌握村居“两委”成员职数。对于这一点,省市都有明确要求:原则上,1500人以下的村委一般不超过3人,居委可根据往年实际,报组织办批准后确定;对人口较多、经济比较发达的村居,可适当增加1-2人。二是已进行党(总)支部换届选举的,党(总)支部书记和委员一般都要依法参选村民委员会成员,通过法定程序实现交叉任职。三是要重视推选优秀青年、妇女和学历层次较高的人选进班子,力争使村居民委员会成员中青年、妇女、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干部比例有所增加。
㈥要及时做好后续工作,巩固选举成果。村居“